第406章大義小義
第406章大義小義(第5/5頁)
是首犯。誰叫我官小呢!”
孔琇之認真說:
“你官小還好些,你這個人,官大會犯大錯。”
李黨大笑:
“君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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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封爵食邑多少是按封地富庶情況來算的。比如李黨是宜陽縣男三百戶,那就是取宜陽縣中三百戶年稅收的九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一。而稅收也是根據當地田地和資產多少來收的。為了大家能直觀感受,我估個約值。
戶調就按劉宋孝武帝每戶固定年納四匹來算,田租按東晉孝武帝廢除度田收租,直接定下每人三斛。這兩個孝武帝如此收稅都避免征稅麻煩,正好也為了我們估算創造便利。
布匹以永明四年稅收折算定價四百來計(《南齊書·武帝紀》“匹準四百”),四匹就是一千六,一般口稅三斛,女丁要減半,半丁有的收有的不收,所以五口之家再加半大孩子,一年算五斛,一斛價按百錢算(88章尾註)就是五百,不算雜稅,三百戶一年稅賦就是六十三萬,取十分之一是六萬三千。也就是說,李黨隻要有這個男爵爵位,什麼都不乾,年躺入六萬多。
當然,這隻是個估值,不同縣稅收不一樣,並且經常有欠稅收不上來的情況,這個在當時叫“逋稅”。有時地方欠稅,一欠能欠三分之一,連欠幾年,所以劉宋末期朝廷實在窮得冇錢,追討揚、徐兩州欠稅,能收上“米穀六十萬斛,錢五千餘萬,布絹五萬匹,雜物在外”(《宋書·後廢帝紀》)。不算雜務估算成錢,也就是一億三千萬。
這回算是長註了,但其實註看著多,但字數是真不多,就像這章正文字數有三千七,上麵那幾段註加起來才四百八。
這兩天忙,停一天。11號更,也就是星期六。
對了,聽說有人從簡介中推斷出王揚結局是歸隱,呃,那個,確定我的簡介是那個意思嗎......
當然,我不好劇透,所以也冇否認哪一種猜測,隻能說——
當大家讀到結尾的時候,會發現那是既符合事理發展邏輯,同時又舒心愉悅的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