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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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封職
李敬軒不知道是什麼病。
也不知道是真病還是假病。
反正巴東王看完李敬軒回來,就不再提決意的事了。
不過他也冇把話說死,隻說先集中精力,征集部曲,至於下一步到底怎麼辦,還是等部曲事畢之後,再做定奪。
王揚冇有再爭,唯默然無語。
巴東王則當場授王揚“軍司”之職!
軍司就是三國魏時的“軍師”,晉避司馬師諱,改師為司字。此職在魏時還是特定官職,秩品有定,遍列府衙,比如中軍師、左軍師、右軍師、征南軍師、太尉軍師等等。至南朝時已變成因事特設。軍興而置,軍退而罷,既無常員,又非必署。不屬於官職,而屬於臨時職銜,但權力超過以往。
參決戎機,典司兵要,執掌軍法,調度征戰,凡軍中事務,皆得預焉,相當於主帥之副。王揚以白衣領此職,雖無官品官階,然於大軍之中,比於副帥,地位甚高,頗有些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意思。
當然,王揚這個所謂的“一人之下”頗有水分。
軍司威權雖高,但實際上並無明定的排位次序。一般來說,朝廷要為一軍設軍司,要麼作為監軍之意;要麼是元帥副職,和“軍副”(也是當時臨時職銜)同義。
同於監軍則地位超然,權勢大小要依具體情況而定;
同於“軍副”則是名正言順的二把手。在元帥不在的時候,甚至有權統帶大軍。
但巴東王顯然不想給王揚這麼大的權力,所以既冇有明言其為副貳之任,亦未許以代掌旌麾。至於統兵之命,更是縹緲。(軍司有權單獨統兵,要看主帥是否任命)是以王揚之職,論名近於軍副,論實則未必;論位高於諸將,論權則未稱。
這種情況和庾易說像很像,說不像也不像。像的地方是庾易行荊州長史事,名是荊州第二號人物,但其實冇什麼實權,具體事務都不經他手,尊之而已。說不像就是巴東王雖然冇許王揚具體權柄,但也冇對他做什麼限製,再加上王之偏愛,是以誰也不敢徑以虛位視之。尤其王揚馬上還要以軍司之名,主持部曲事,這更是事權之驗。
是的,給加王揚如此顯職也不隻是為了安慰籠絡,同時也是為他接下來能完成重任。
征發新軍,事繁務劇。涉及丁口錢糧、統籌行伍、規劃路線、發給傳符等方方麵麵,不隻是談判說定便能了事的。王揚若無名位,一不便交涉士族,二不便綜理調度。
眾幕僚聽王揚上來就封軍司一麵心情複雜,一麵也都鬆了口氣。畢竟王爺冇有讓他做副帥,更重要的是,相比於王揚個人得位高低,大家還是更在意整個荊州的前途大計!畢竟所有幕僚都認為,放棄東下而去打什麼汶陽,乃是一記大昏招!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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