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姓琅琊

第119章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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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典簽(第2/4頁)

非我所便,恐掃了王爺的興致。”

六朝士族重文輕武,不會騎馬者多矣,至梁朝時甚至出現過士大夫畏馬如虎的現象。故而王揚敢直承不擅騎馬。

巴東王聽王揚是因為這個理由才麵露為難,表情一鬆:“這有什麽,又不要你賽馬,你來玩就是了。”

王揚拱手:“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巴東王喜道:“來呀!把前日送進來的那壇宜城春拿來,讓之顏嘗嘗!”

宜城春是當時有名的美酒。

曹植《酒賦》雲:“酒有宜城濃醪,蒼梧漂清。”

這後半句說的是蒼梧郡的竹葉青酒,前半句指的就是宜城春了。

王揚舊日讀書,早聞此酒大名,此時老壇啟封,酒香熏麵,不由得喉動。

巴東王讓侍者給王揚和樂湛等三位上綱倒酒,舉杯笑道:

“諸位,這宜城春是從華山郡送過來的,據說全是用金沙泉水釀製,總共就運過來這麽幾壇,冇分到的可不許生怨。”

眾人哄然而笑,都道不敢。

巴東王又道:“等今年歲除大宴,本王備百壇宜城春,讓諸位喝個痛快!”

四座皆舉觴稱頌,氣氛熱烈。

正當大家對飲之時,王府的一名下人急匆匆入殿,在巴東王耳邊說了一句,巴東王臉色稍變,隨即一聲輕笑:“讓他進來吧。”

一位身著黑色官衣,頭戴平巾幘的瘦高男子走了進來,殿中所有的喧鬨彷佛被一隻無形的巨手突然掐滅,全場為之一靜。

此人身材極瘦,顴骨高聳,雙頰深陷,表情嚴肅,一進來便與整個富麗熱鬨的酒宴格格不入。

這便是荊州的典簽官——吳修之。

南朝多以宗王出鎮地方,尤其是軍府之州,刺史權力極大。為了加強掌控,監察諸王,故設典簽官以督之。

典簽品級低微,一般由寒門充任,但為朝廷委派,受天子直轄,權力不小。不僅有密啟專奏之權,還獲準定期還都,君前私奏,上查宗王之過,下糾官佐之失,故為眾官所憚。

如果出鎮的宗王年幼,典簽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享有監護之權!

當今天子第十一皇子,南海王蕭子罕九歲時鎮琅琊郡,曾經想出去遊玩,被典簽所阻,回去哭著對母親說:“兒欲移五步而不得,與囚何異?”

雖是孩童抱怨之言,但也可以看出典簽官的威勢。

吳修之做典簽已久,為人嚴苛強悍,此前做過十皇子西陽王蕭子明的典簽,把這個當時還不滿十歲的小王爺整得見到他就怕。到了荊州行事風格不改,已經告了巴東王兩次黑狀。他這一進殿,就如自帶霜雪般將宴會歡快的氣氛瞬間封凍。

巴東王靠在憑幾上,不鹹不淡地說:“是吳典簽來了,來人,看座。”

吳修之板著臉:“王爺今日設宴,為何不請下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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