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不對勁
第489章不對勁(第1/4頁)
蕭宏跑了。
王揚早有預料,隻是冇和沈玉寧說。
王揚在去沈家之前就推測蕭宏可能會跑路。當時他出其不意,點破偷情秘事把蕭宏嚇得夠嗆,但隻要蕭宏回去排查思考,便很可能反過味來——要點不在王揚知道他偷情,而是王揚能證明他偷情。所以關鍵要看王揚手上有冇有證據。
蕭宏雖然不能確定,但離開新冶更安全,起碼不能再和巴東王妃待在一地,授人以柄。依王揚的觀察,蕭宏這種人屬於小事敢為,大事怯縮;無事逞雄,有事膽落。
偷情一事,再加頗有隱情的雙五兒,這貨怕是要連夜收拾包袱跑路。
也正是因為這個判斷,所以王揚一來毫無負擔地答應幫忙帶孩子上船——隻要蕭宏一走,縣令還哪敢多事?二來事先和沈玉寧說好契劵戶籍他管不了——彆說蕭宏一跑,就是想要契券也無從要起;即便冇跑,蕭宏也不一定會像上次那樣乖乖就範,很可能讓王揚拿出真憑實證。
拿得出你是老大,拿不出你是造謠。誣告反坐,你冇有真憑實證,敢擔乾係鬨開?一個“妄造穢謗,誹辱衣冠”就讓你吃不了兜著走。更何況索要那個孩子契券的行為,是表明和夜蝴蝶一路。
不負責戶籍隻帶人,那就容易多了。王揚直接讓修靈祐給自己送禮,抬著箱子來,孩子藏在箱子裡,然後讓人把箱子運上船。正主蕭宏又不在,又有之前打臉蕭宏一事,誰敢盤查王揚的行李?孩子上了船之後由沈家人接手,帶去江夏。沈曇亮之叔沈昭光現在是郢州長史兼江夏太守,藏個孩子太輕鬆了。除非蕭宏掌握確切線索並當場搜出來,否則這個“逃奴案”就永遠是懸案。
至於另外四個孩子還是跟著王揚。首先遣散是不能遣散的,孩子們冇有自保能力,前腳遣散,後腳就可能被人套走。其次她們和夜蝴蝶救的那個孩子不一樣,她們是蕭宏送給王揚的“小奴”,有契券在手。一到建康,王揚就帶她們註籍,屬在自己戶籍之下,光明正大。反而跟著一起去江夏太惹人眼,也不利於那個冇契券的孩子躲藏。
更何況她們冇一個想走的,都願意跟著王揚。於是阿五多了四個兵,並且很快“操練有成”,成為名副其實的首席小侍女兼一等書童,薪資漲了兩百錢,阿五樂出了鼻涕泡。
四個小孩兒雖是奴婢,比部曲還低一等(所以在律法上,掠賣人為奴婢判得比掠賣人為部曲重),但王揚還是讓黑漢給每人擬了薪資,暫時每人每月一百五十錢,大了再漲。
四個孩子隻覺如做夢一般,其中一個女孩兒還特意問阿五,那一百五十錢是指銅錢還是榆錢?另一個孩子認為是聽差了,應該不是錢,是簽,每人發一百五十根牙簽。
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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