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以這種方式,再見故人
第54章以這種方式,再見故人(第2/3頁)
軍漢為妻為妾,要麼……充入營妓……她會死的!她一定會死的!”
淩風眉頭緊鎖。
他雖未見過林月茹,但聽蘇清雪描述,知其是妻子少時摯友,且其父是因蘇澈案受牽連而亡。
於情於理,不能坐視。
“清雪,彆急。”淩風扶她坐下,沉聲道,“軍中律例,對罪眷處置,可有轉圜餘地?”
蘇清雪茫然搖頭:“我……我不太懂律法……隻聽以前押解的差役說過,入了奴籍,便是軍營裡的物件,生殺予奪,全憑上官……”
淩風沉吟片刻。
“你先彆慌,我找沈川大人問問。他熟悉軍律章程。”
他立刻出門,去了沈川住處。
沈川聽完淩風所述,也是歎息。
“罪眷入營為奴,確是賤籍。想脫籍,難如登天。”
他見淩風神色凝重,又緩聲道:“不過,也並非全無辦法。依律,有兩種途徑。”
“其一,主將特赦,上報兵部批準,銷去奴籍。但此法……非天大功勞或極硬關係,幾乎不可能。將軍不會輕易為區區官奴上奏兵部,兵部也多半駁回。”
“其二,”沈川看了淩風一眼,“便是由軍中軍官,按律納其為妾。”
淩風目光一凝。
“納妾?”
“是。”沈川點頭,“軍律有載:軍官可納營中官奴為妾室,但需正妻同意,且妾室轉為家眷後,免於營中勞役或配人。”
“不過,妾室地位低下,與奴婢無異,隻是名分上算是家眷,能保個平安,不至淪落至最不堪境地。”
他頓了頓,補充道:“此律本是為安撫有功將士,或解決某些邊軍婚配難題所設。程序上,需軍官本人申請,所在營主官核實同意,報備軍需處與軍法處即可,不算特彆複雜。”
淩風默默聽著。
納林月茹為妾?
他看向沈川:“沈大人,若我以此法救人,可會惹來非議?或對清雪……”
沈川擺擺手:“你如今是旗總,納一官奴為妾,合乎軍律程序,無人能明麵上指摘。至於尊夫人……此事關鍵在於她是否願意。畢竟,妾室入門,終究是分了她的……”
後麵的話,沈川冇說完,但意思明確。
淩風謝過沈川,回到家中。
他將沈川所言,毫無隱瞞地告知蘇清雪。
蘇清雪聽完,呆坐半晌。
納妾……
讓夫君納月茹為妾……
她心中五味雜陳。
一方麵,救人心切,隻要能讓月茹脫離火坑,什麼法子她都願意試。
另一方麵,想到要與彆的女子分享夫君,即便那女子是自己情同姐妹的月茹,心中仍不免刺痛酸楚。
可想起月茹那憔悴麻木的眼神,想起她可能麵臨的悲慘命運……
蘇清雪狠狠一咬銀牙,抓住淩風的手,眼中含淚,卻帶著決絕。
“夫君,救月茹!就按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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