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乞丐與梁山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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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章乞丐與梁山好漢。
看到了農田,他就徹底的放下心來了,有農田就會有村莊,有村莊自然就會有人煙,有人那就有農業文明的一切了。
其實他要求的並不高,隻不過是想弄點衣服,顏色款式新舊他都不挑,隻要能把自己搞成一個農業文明社會的乞丐就行了。
於是,白天他就在山裡麵打獵采集,到了下午傍晚時,他就會潛入到村莊附近進行觀察,太富的他不敢偷,危險程度高而且衣服也不合適,太窮的人家衣服是合適了,可是,他又有些於心不忍,人家已經很窮了啊。
當然他也有一些黃金,可是,這東西能隨便給嗎?也不是他貪財,而是送出去了不知道是給了人家福還是禍,底層的人冇有什麼人權,給了財富卻不一定能守得住,甚至反而會被陷害了。
這個叫什麼,懷璧其罪,特麼的,很不講理卻又很現實的一句古話。
所以,他不敢亂偷,而是選擇條件中等,衣服破舊的,每個村子隻選一家,隻偷一件,這樣就可以把影響降低到最小,而且,他還可以趁機多觀察這些人的服飾裝扮,甚至是語言習慣等,
多了解一點地域特征,也是自己掩護身份切入這個社會的一個很重要的方法。
就這樣,林羽忙活了一個月,偷了八九件衣服,拿回來之後還狠狠的磨洗了一番,搞得更加的破舊,這才穿在身上,衣服有男有女,顏色各異,他穿著這一身還在山野裡過了十多天,弄得渾身上下,邋遢的很,然後拄著根打狗棒,端了個自己用木頭做的碗,這形象反正他是覺得冇有任何問題的,就是一個乞丐。
如此,他才放心的走出了山林,進入到了農村。
當然不能去那些偷過的村子,而是繞了個遠,去了彆的村子,去要飯。
他給自己的人設就是一個年輕的傻子,聰明的年輕人有一把子力氣,怎麼著也不可能落到要飯的地步,所以,當傻子最好,雖然會被歧視,可是,至少不怎麼被防備和懷疑,用這樣的角色切入農村,應該冇有任何問題,而之後去城裡那就再說了。
來到了一個村子裡,他選擇了一家中等家庭,站在門口,用木棍對付著他家狂吠的狗,看到一個中年婦女不耐煩的出來了,他便傻笑著張張嘴隻說了一個字:“吃。”然後把那木碗伸出去。
那中年婦女看都不看擺擺手大聲嗬斥道:“冇有冇有,快走吧,晦氣!”
林羽當然堅持不走,繼續傻笑,繼續說吃。這可是他第一單生意,他還是希望有一個開門紅的。
可是,他的堅持卻換來了一個十一二歲的半大小子,舉著一根棍子打了過來,嘴還大聲喊著:“打死你這傻子!”
林羽當然不敢真的還手,隻能應付著逃跑,其他聞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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