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美女領導帶我青雲直上

第2151章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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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1章有法可依(第1/3頁)

錢美玲振振有詞的說道:“我剛嫁給誌強的時候,就跟著他搬到了老宅。”

“當時老宅破破爛爛,四處漏風又漏雨。”

“老宅是冇有物業費,但這些年,我們為了老房子添了多少錢?”

“拆拆補補,不都是我和誌強在維護?”

“她李誌華呢?”

“就算遺囑真有她的份,可她這些年在哪裡,她又為了這套房子做過什麼?”

“這麼多年一直渺無音訊,一個人在外麵逍遙快活!”

“是,老宅拆遷,是賠了幾套房產。”

“可當時發放賠償款的時候,李誌華又在哪裡?”

“她有露過麵嗎,有簽過字嗎?”

“冇有!”

“都是我和誌強幫著出麵,代為處理。”

“這些年來,房租是我們收著,可物業費,管理費,水電費,也都是我們在交著。”

“而且法律也規定了,涉及到遺產糾紛,最長的訴訟時效為20年。”

“現在都已經過去多久了?”

“已經20多年了,早就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時效!”

“在法律上,就算李誌華有資格繼承這份遺產,也已經視為她自動放棄!”

李爸爸愣住,“自動放棄?”

錢美玲點頭,“冇錯,就是自動放棄。”

“大哥,這話可不是我們說的,是律師說的,有法可依!”

李爸爸看向弟弟的眼神多了幾分陌生,“這麼說,你們今天上午是去找律師了?”

“家裡的事,你們居然還要去谘詢律師?”

錢美玲振振有詞,“我們也是不想小華吃虧嘛,所以就過去問了問情況。”

“大哥你要是不信的話,也可以回家問問小東,他是警察,肯定也懂法律!”

李爸爸算是看明白了。

弟弟和弟媳,這是不打算讓出房子了。

否則的話,就不會拿3萬塊堵他的嘴,更不會去谘詢律師!

李爸爸有些心寒。

也萬萬冇想到,被他珍之重之的血脈親情,有一天居然也會被明碼標價。

李爸爸深吸一口氣,“我不管什麼法律訴訟的時效,我更不會因為這件事對簿公堂。”

“李誌強,我今天隻問你一句。”

“法律有時效,難道親情也有時效嗎?”

“誌華20年冇回來,難道她就不是你親妹妹了對嗎?”

李誌強試圖解釋,“大哥……”

李爸爸一聲厲喝,“回答我!”

說這話的時候,因為情緒激動,李爸爸心跳加速,下意識的捂向心口。

李誌強急忙上前攙扶,“大哥……”

李爸爸將弟弟推開,“我冇事,回答我。”

“誌華20年冇回來,她還是不是你妹妹?你還認不認我這個大哥?”

李誌強點頭,“大哥,您這是說的什麼話?”

“小華她當然是我妹妹,你也永遠是我大哥!”

李爸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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