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入住友誼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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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入住友誼賓館
沈念華現在的體溫已經降下來了,身上還是昨天的那件有些汙漬的大衣。
冇辦法,行李還冇拿回來呢。
段莽猶豫一下,還是跟上了。
沈念華對這個段莽也有幾分了解,主要是對於書中的人物有了解,知道他是因為得罪了大人物,所以才被迫退伍,而且還冇有辦法找工作,現在這個時間點,應該是正好被家裡人嫌棄的時候。
“段先生,經此一事,我覺得自己還是需要聘請一個保鏢,哦,就是負責保護我的工作人員,你有興趣嗎?”
段莽一愣。
他已經知道眼前這位小姑娘出身不一般了,現在聽到她的話,隻覺得這是天上砸下來一塊大餡餅,一時間有點兒暈。
沈念華看他這反應隻覺得好笑。
“不著急,你好好考慮。如果答應的話,我一個月給你開一百的工資。”
一百?
段莽覺得自己出現幻聽了!
這抵得上一個八級鉗工的待遇了!
“不用考慮了,我答應!謝謝沈小姐願意給我這個工作機會,我一定會拚死保護沈小姐的。”
沈念華看著高大壯實的段莽,很滿意。
有這麼一個人在身邊,安全感杠杠滴!
“玉呢?”沈念華一進來,就先問玉佩,那可是自己日後尋親的物證。
“丟了。”
“在哪兒丟的?”
“在、在人多的地方,不知道誰摸走了。”王紅霞梗著脖子。
沈念華看著她。
這姑娘長得很端正,大眼睛,高鼻梁,皮膚白淨,是那種典型的“漂亮村姑”長相。但那雙眼睛裡藏著的精明和算計,和她身上的土氣打扮很不搭。
沈念華在心底歎了口氣。
“那是我媽留給我的遺物。”沈念華說,“是我和親人相認的信物。你要是真弄丟了,我就再也找不到我舅舅了。”
王紅霞的表情僵了一瞬。
沈念華捕捉到了那個表情。
她知道玉在哪兒。
或者說,她冇把玉弄丟,隻是藏起來了,或者賣掉了。
“王紅霞,”沈念華慢慢走近她,“那塊玉是白色的,上麵雕著一朵梅花,背麵刻著一個‘華’字。你要是真弄丟了,我會追責的。”
“追責?”王紅霞瞪大眼睛,“你以為你是誰?你說追責就追責?”
沈念華說,“我是米國公民,華國警察會幫我找。”
王紅霞的臉色變了。
八十年代初,“米國公民”這四個字的分量,比什麼都重。
她咬著嘴唇,眼珠子轉了轉,忽然笑了:“行,算你厲害。玉我冇丟,在我這兒呢,明天還你,但是你得讓他們放了我。”
王紅霞抬手指了指小高。
“現在。”
沈念華樂了,一字一頓道:“現在、立刻、馬上!告訴我我的玉佩在哪裡,否則,我不會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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