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當刻碼壓痕指向主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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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當刻碼壓痕指向主執印
重構工具的光,還未完全鋪開,結構責任位核驗的鋒刃已抵到更高處。
hrg-str-02a的對照封存匣,被安放在議衡殿內側的透明艙中。刻碼壓痕的微弱弧線,在燈下幾乎看不見,隻有在特定角度、特定照度下,才會浮現出那一點極輕的紋路——與宗主側主執印的刻碼觸碰基準高度相似。
不是簽名,不是明令,隻是一枚“默許壓痕”。
可正是這種壓痕,才最難處理。
因為它不構成直接命令,卻構成事實上的允許。
若僅以副執印為止,掌心仍可被解釋為“個彆失控”;若壓痕指向主執印,事情就不再是技術灰區,而是權力默許。
議衡殿內一片沉默。
首衡冇有立刻行動。
他知道,這一步若處理不當,宗門可能出現真正的權力裂隙。
江硯卻冇有猶豫。
“默許,也必須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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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默許的存在性
江硯提出新的編號建議:
hrg-str-03:默許壓痕存在性編號。
默許不是簽字,但壓痕屬於刻碼觸碰行為的一種形式。
既然刻碼觸碰紋路可被比對,那麼壓痕也應納入觸碰類彆。
首衡緩緩點頭。
編號生成。
接下來,是核驗。
刻碼壓痕基準來自此前“合法觸達登記”。
宗主側主執印的刻碼觸碰基準編號為:
sea-md-01。
將hrg-str-02a與sea-md-01對照,比對結果:紋路相似度達九成以上。
這不是絕對證據,卻足以觸發進一步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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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觸達權限比對
江硯冇有直接提出“凍結主執印”。
那樣會激化衝突。
他選擇另一條路徑——觸達權限比對。
“若主執印刻碼壓痕存在,需解釋觸達場景。”
因此生成:
hrg-str-03a:主執印觸達場景核驗編號。
核驗內容包括:
*隱性回退席位申請書存放時間與地點;
*主執印當日刻碼觸達記錄;
*是否存在‘會議工具調度席位’相關審批討論。
機要監迅速調取觸達日誌。
結果顯示:
在隱性回退席位申請書生成當日,主執印確有一次短時刻碼觸達會議工具體係節點,時間間隔與申請書存放時間高度重合。
觸達行為未生成審批編號。
這意味著——
即便未正式簽署,也存在接觸與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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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開說明的門檻
首衡決定召開第二次聽證。
編號:
hrg-str-04。
此次聽證對象,不再是副執印,而是主執印。
宗門內外的目光彙聚。
許多人不願相信掌心的影子會延伸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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