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掀桌的人先要落筆
第107章掀桌的人先要落筆(第3/8頁)
回應,隻看著那隊護序侍從消失在風裡。他知道穆延說的是事實:陸歸被凍住通行,既不能動工具、不能動封袋、也難以控製口徑。他會做的事隻有兩種:一是切斷鏈,二是把鏈往更高處甩,讓更高處出手救他。
無論哪一種,都意味著今日會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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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大亮後,議衡首衡召集了一個“封簽裁定會”。
出席者不多:首衡、護印長老、總衡執衡、江硯、沈綾、東市見證員。穆延也來了,但他隻站在檻外旁聽,不入席——他很清楚,一旦入席就得署名承擔裁定後果。旁聽可以施壓,入席就要負責。
裁定會的第一件事,就是處理穆延提出的“取消首衡封簽改五方共簽”提議。
首衡聽完,冇有立刻否決,隻問一句:“穆總侍衡,五方共簽若有一方拒簽,你們如何強製?強製機製是什麼?寫得出來嗎?”
穆延站在檻外,聲音沉穩:“強製機製可由宗主側護序令執行。”
首衡搖頭:“護序令是宗主側的力,不是宗門的規。規不能靠單方之力強製,否則你們所謂五方共簽隻會變成‘宗主側最後一錘’。既然如此,還不如首衡封簽一錘,至少可追責到首衡。”
穆延臉色微沉,卻無法反駁。
首衡當場裁定:第五方封簽繼續保留,且首衡封簽隻用於“涉掌心位對照行動令”的啟動與邊界鎖定,不用於事實結論。也就是說,首衡隻管“讓對照行動發生”,不管“對照結論指向誰”。這一裁定把穆延的“挾持首衡”擔憂化解了一半,也把“單點失誤”風險降下來:首衡不裁事實,隻裁程序啟動,挾持首衡意義降低。
裁定落筆,五方署名,封存編號歸檔。檻立得更硬。
裁定會第二件事,是推進“掌心位”對照的具體抓手——印章更換申請的存在性證明複核。
沈綾拿出機要庫調出的存在性證明目錄:侍衡印更換申請編號、訂線工具譜異常、發放記錄刻點缺一段。缺的那段,恰好是印章從舊印退庫到新印啟用的“交接刻點”。冇有交接刻點,就像冇有橋,你永遠無法證明印章是怎麼換的、誰拿過、是否有仿刻。
江硯看向東市見證員:“交接刻點缺失屬於刻點係統異常還是人為刪改?”
東市見證員搖頭:“刻點係統不會憑空缺一段。缺失通常有兩種:一、未按規做刻點;二、刻點被人以更高權限封存隱藏。前者是失管,後者是遮。”
首衡抬眼:“能否複核是否被封存隱藏?”
東市見證員點頭:“可。但需要調閱‘更高權限封存索引’。該索引涉及宗主側機要線權限。”
沈綾的眼神一冷:“這就是掌心位的手。能封存隱藏刻點索引的人,不是陸歸。”
首衡沉默片刻:“索引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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