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複核立釘,屏風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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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複核立釘,屏風見痕
夜裡第五更過後,掌律堂的燈始終冇滅。
燈火照在編號冊上,像一根根細釘,把紙麵釘得平。江硯坐在對照席旁,手邊攤著兩份東西:一份是宗主側“整飭令”的抄本;另一份是剛從護印暫牢送來的“顧衍口供登記單”。
登記單不長,卻極重。它不寫情緒,隻寫刻時、編號、問答、指印對照。顧衍的指印被照光鏡照過,皮紋裡冇有印影粉殘留,也冇有鏡砂鱗片折光——這意味著他在暫牢內的接觸鏈已經被切淨,至少這一刻,他的口供可以被當作“乾淨證物”進入對照鏈。
沈執把一隻小匣放到案上,匣裡是定識針與驅砂湯的封存樣本:“顧衍能說了,但他說隻說剪法,不說名字。”
掌律點頭:“他說名字,也隻會變成口徑之爭。說剪法,才能拆路。”
護印長老立在窗邊,望著宗主側高牆外那一線暗光:“剪法若能拆,屏風後的人就隻能換法。換法就會露痕。痕一露,名字遲早會自己浮出來。”
江硯冇接話,隻把登記單推到掌律麵前:“卯後半刻,護宗議複會。顧衍的口供要先入封室,再入議堂。入議堂前,我們得先把‘複核閥門’怎麼釘寫成條。”
掌律沉聲:“你擬第五釘。”
江硯提筆,卻冇有立刻落字。他先抬眼,看向護印長老:“宗主側的補充條款裡說‘涉機要之規須機要複核後方可公開對照’。我們若正麵抵抗,會被扣上‘不尊宗主令’。我們若照單全收,對照就會被複核拖死。第五釘要讓機要複核變成一條能被複核的路。”
護印長老冷聲:“複核要納入編號鏈。複核不許是黑箱。”
沈執插一句:“更要有時限。黑箱最會用拖。”
江硯點頭,落筆寫下四條——每條都像釘子:
**複核釘一:複核請求編號化。**
凡提出“機要複核”的請求,必須生成編號、刻時、請求人指印對照與依據條款。無編號之複核請求視為無效。
**複核釘二:複核過程留痕化。**
複核過程中任何刪改、遮蔽、替換,必須有修訂編號、刪改理由、刪改人指印與三方見證簽。無留痕刪改視為篡改。
**複核釘三:複核時限硬化。**
涉急事之規,複核時限以刻時計:一刻內給出“是否涉機要”的裁定,三刻內給出“可公開對照的最小集合”。超時視為放棄複核權,自動轉入公開對照。
**複核釘四:動作證物豁免化。**
流程證物、動作拓影、尾響波段不屬機要。任何以機要名義遮蔽動作證物者,視為借盾,按禁借規處理。
寫完四釘,江硯筆尖停住,又補了一行很短的註:“複核臺需三方駐臺,機要隻得參與,不得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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