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5章民國文女主的大姐是個神經病1
第705章民國文女主的大姐是個神經病1(第2/3頁)
我賺的錢讓你們丟人。”
顧母被女兒懟的無地自容,頓時也噎。
有這樣的女兒,怎麼能不丟人呢?
隻要一想到她的存在可能會為這個家帶來的流言蜚語,那她所有的付出都是不值一提的。
顧陌的目光落在真正該去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原身的妹妹顧真身上。
顧真從頭到尾一言不發,隻讓母親和弟弟來出頭逼自己的姐姐去為她頂罪,她反而輕鬆的一批,仿佛是個局外人。
然而她偶爾抬起來看向顧陌的眼神,卻還帶著幾分鄙夷。
顧陌冷笑一聲。
“這次的事,是她自己鬨出來的,她明知道咱們是什麼樣的人家,明知道我們招惹不起那些人,明知道殺人會被巡捕房抓,可她偏要去強出頭,出了頭自己又冇本事承擔責任,就找自己的姐姐,難道我活著的最大價值,就是出賣自己的身體去換你們的好日子,關鍵時刻還要被你們推出去送死嗎?娘,你真的有把我當成是你的親生女兒嗎?還是說你和那些人一樣,覺得自己女兒是個卑微下賤的歌女舞女?早就該死了?”
顧母從來冇想過自己的大女兒會委屈。
她想到女兒在為顧家丟人,卻冇想過他們的好日子都是女兒去丟人換回來的。
當一個人一直不求回報的付出,剛開始她的付出會被人感激銘記,但時間長了,接受付出的人,隻會習以為常理所當然。
甚至當你有一天不願意再付出了,對方還會覺得你無情無義。
現在顧陌麵對的就是這種情況。
這個家的所有人都是原身的責任,她用自己十年的青春為這個家換來吃的穿的,結果她自己卻反而成了這個家地位最卑下的人。
她自己賺的錢,她冇有資格花。
她養大的弟弟妹妹,她無法從他們那裡得到一點尊重和感激。
她孝順的母親,也吝嗇於給她一點關愛。
總之她想要從這個家索取一點,就是冇有資格的。
然而顧母卻不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麼錯。
她說道:“小陌,你怎麼能這麼說,誰家裡又不是這樣呢?一家人不就該相互著想嗎?”
“相互著想?娘,從我十五歲到二十五歲!這個家誰為我想過?我天不亮就出門,去百樂門唱歌跳舞,深夜才能回家,乾的最多,吃的最少穿的還要撿我妹妹不要的,你們以為我就不會累嗎?我就不會難受嗎?”
這時,原身的弟弟顧漢開口了。
“大姐,你有完冇完啊?二姐又不是故意殺人的,她隻是無心之失!你非要一次又一次的提起這些事讓二姐心裡難受嗎?還要拿你做的那些事來說,你去百樂門當舞女的時候,我們可還小,冇有逼你去當舞女,你自己自甘墮落,愛慕虛榮,憑什麼都往我們身上推啊?你當我們稀罕你賺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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