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搖河山

第六百四十章錚言辨清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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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章錚言辨清濁(第6/6頁)

過不少市井傳聞,臣有淺陋拙見,不知當講不當講。”

嘉昭帝見賈琮突然出言,目光微微一亮,說道:“賈卿曾在金陵屢破大案,精通偵緝斷案之術,如有所得,但講無妨。”

賈琮說道:“聖上,臣未曾參與此案,對於此案的了解,多得之於市井之聞,不敢對涉案定罪之人,妄下斷言。

但今科貢士林兆和涉嫌舞弊,如今還有存疑,臣方才聽韋大人所言,覺得林兆和之事,頗有疑點。

臣在會試之前,雖不認得林兆和,但殿試收卷離宮之時,卻與他有一麵之緣。

雖隻是寥寥數語相談,但此人氣度從容,言辭和潤,舉止不俗,不像是輕忽巧令之人。

林兆和乃杭州府人,江南自來科舉榮盛,尤在北地雍州之上,林兆和能為杭州府解元,舉業才華卓絕,自不待言。

以其才情城府,取進士之資,並不算什麼難事,他能名列會榜第三,可見一斑。

以他之能,實在冇必要鋌而走險,去做科舉舞弊這等風險之事。

再則,舉報吳梁的舉子周嚴,臣聽市井傳聞,此人是今科落榜舉子。

以落榜之身舉告上榜之士,其人動機頗有商榷之處,是否為落榜懷恨?舉告林兆和是否為揣測?尚需明辨深究。

三則,嫌犯吳梁先前已對舞弊之罪,畫押供狀,單憑此事,仕途前程已毀,對於士人而言,乃生不如死之事,但他卻並冇有因此自儘。

為何周院使逼迫其證供林兆和舞弊,他卻情緒激蕩,不惜自戕性命,此舉不合常理。

臣以為,吳梁雖因舞弊之過,仕途前程儘毀,但生念未絕,良知尚存,在逼供之下,不願誣陷同窗至交,萬念俱灰,才會決然自儘。

刑訊定罪,人證、物證、旁證三者齊全,方可正大光明,名正言順。

如今人證吳梁已死,物證未曾言及,旁證又是為何,三者零落,如何定罪?

臣以為,三證不全之下,人犯以死明誌,比之推事院嚴刑逼供,更能印證林兆和有罪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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