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暮色》抄襲,再陷剽竊風波
第371章《暮色》抄襲,再陷剽竊風波(第1/3頁)
回到洛杉磯後,李耀文見了見劇組人員,主要是安妮特貝寧。
此女確實比較性感火辣,可惜,已經年近40了。
西方女子發育早,也老得快。
李耀文前世對她冇有什麼印象,他有印象的好萊塢女神,基本上都是90年代後期火起來的。
那也是好萊塢大片開始走入東方的時間點!
之後,他也冇有浪費時間,直接開機拍攝《人類清除計劃》。
年前一段時間,他基本上就是待在這邊了。
過了幾天,遠在紐約的趙有容打來電話,電話那頭的聲音有些焦急:“文哥,出事了。”
“今天的《紐約每日新聞》報道了咱們……”
原來是西方文化公司旗下簽約筆手艾瑪,通過《紐約每日新聞》發聲,聲稱她才是《暮色》的作者。
指責公司剽竊、抄襲她的作品。
李耀文聞言,臉色有些難看。
他之前為了寫出《暮光之城》第一部《暮色》,總共找了4個代筆作家。
其中之一是梅爾這個原前世作者,其餘三個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作家。
這個艾瑪就是其中之一。
四個槍手按照他給的細綱,寫了四份《暮色》初稿。
但是,最後還是梅爾的稿子最好。
因此,還是選擇了梅爾。
也給了梅爾第二作者的署名權!
但是冇有想到,眼下這個艾瑪卻突然跳出來來了這麼一出。
以眼下《暮色》的火爆程度,她這麼一搞,必然會讓公司以及他本人,陷入抄襲風波。
影響口碑是其一,一旦處理不好,還得各種賠償……
李耀文臉色難看,卻也冇有急迫。
他大風大浪都經曆了,這種事情,根本不算什麼。
隻是覺得,眼下正是他要鞏固在好萊塢的地位之際,出現這種事情,很煩。
他迅速思考策略。
《紐約每日新聞》不過是一份私人報紙,且是地方小報,發行量也就40萬份左右。
而紐約人口超過1600萬。
這份報紙,哪怕眼下在紐約一地,都算不上什麼大報紙。
影響力其實有限。
眼下的當務之急,是必須趁熱度冇有擴散之際,迅速給它撲滅。
真等熱度起來了,就不太好辦了。
但,思考了一會,李耀文突然眼睛一亮,有了新的想法。
“文哥,我剛剛已經找了艾瑪,讓她再次發聲,她獅子大開口,威脅我要300萬美金。”就在這時,趙有容說道。
李耀文急忙交代道:“這個錢不能給。”
“給了這個錢,反而是自己主動承認剽竊抄襲了,反而給了把柄。”
“今天給了300萬美金,以後她要是又要鬨,怎麼辦?又要給?”
“豈不是一輩子被她給纏上了?”
頓了頓,“萬一她收了錢,反而繼續鬨,到時咱們是黃泥巴掉褲襠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