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黃沾讚我是鹹濕王,誇雜誌是男人聖經
第104章黃沾讚我是鹹濕王,誇雜誌是男人聖經(第1/3頁)
“哈哈!李耀文真是給了我一個大驚喜!
眾人惡評他新片不行,他笑看風雲,結果新片票房不減反升,真是應了他那句話‘眾人是在助他成名,助他富貴’。
一些彆有用心之人又開始攻擊他隻會拍風月片,李生同樣冇有理會,扭頭就搞出了一份風月雜誌。
《今晚來偷歡》另辟蹊徑,開辟了新的賽道,它一定會大賣,而且還會引領出尋歡指南這類鹹濕雜誌市場,會有很多雜誌跟風。
月賺百萬港紙絕不是笑談,李耀文要稱李大老板!
李生不僅有才,更有經商頭腦,讓人佩服!
我覺得,搞出《龍虎報》和《男人幫》的林國廣‘鹹濕王’的頭銜名不副實,比起林國廣,我更願意稱李生為鹹濕王。
《今晚來偷歡》絕非純肉雜誌可以比擬,它是尋歡指南,更是男人必備的聖經……”
文章揮揮灑灑寫了很多,各種誇讚。
讚李耀文為鹹濕王,讚雜誌為尋歡指南,男人聖經!
李耀文笑了笑,黃沾這份真性情,他是真喜歡。
隻是月賺百萬港紙,黃沾顯然低看了《今晚來偷歡》。
《今晚來偷歡》售價10塊錢,給報紙佬讓利潤1塊錢,給分發協會讓利潤0.5。
因為是自家的印刷廠,印刷成本進一步壓縮,10萬冊成本每冊才2.5……
光是發行這一塊,《今晚來偷歡》就可以賺6塊錢。
10萬冊一期就是60萬,一個月三期就是180萬港紙。
更彆說下一期就加印5萬冊了。
也更不用說後期還會有廣告費收入了……
扣去公司和印刷廠運營成本,這份雜誌每個月可以給李耀文帶來純利200萬左右。
自古以來,凡是和蜻澀沾邊的東西,都是暴利。
風月電影是如此,風月雜誌同樣是如此……
它們還隻是沾邊,那些娛樂場所就賺更多……
這份雜誌,一方麵是給傻波找點事情做。
另一方麵,也是事業擴展至報業市場,為泛文娛體係做鋪墊。
至於賺錢,則是喜上加喜了。
李耀文又看了看其他點評文章,都是誇讚的,然後也就放下報紙,給傻波去了個電話。
《今晚來偷歡》火了,肯定影響了不少同行的利益,也少不得有人眼紅。
因此,交代他看好印刷廠以及存放雜誌的倉庫。
防止有人生事,搞破壞……
……
與此同時,劉大雄也看到了有關對《今晚來偷歡》雜誌的報道。
他也是個鹹濕佬,隻是他玩弄風月的對象,已經是那些女藝人了。
他是個商人,經商頭腦是有的,自然也看出來了這份雜誌的不俗之處。
如果這份雜誌的老板,不是李耀文,他倒是也不吝嗇誇讚。
可,偏偏是李耀文,這就讓他有些氣憤了。
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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