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明錄

第1014章相見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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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相見眼紅(第2/3頁)

錦衣衛都察院聯手查貪反腐甚至互查,可真的順藤摸瓜摸到不少魚,甚至大魚,看在崇禎帝的暗示下,隻抓了些小魚蝦,大魚則僅僅暗中警告並未拿人,就是怕牽連太廣,一抓一窩,朝裡無人可用可真成笑話了。

“莫不成就這樣算了?”崇禎帝冷哼。

“自然不成”常宇微微一笑,:“否則他們長不了記性,皇上又何必折騰一番,警告敲打加罰銀,此事交由錦衣衛去辦”。

崇禎帝一怔:“為何不是東廠去辦,白白將功拱手讓給吳孟明”。

常宇又笑了:“臣,樹敵已太多了,這等好事還是給吳大人吧”。

崇禎帝也笑了:“你也知道燙手,也罷,吳孟明最近有點閒就讓他去做了”說著意味深長的看著常宇:“你不會故意報複吳孟明吧”。

常宇一臉茫然:“臣,為何要報複吳大人,莫不是他做了什麼對不起臣的事……”

崇禎帝笑而不語。

前門外大世界會館彆院內,周遇吉,黃得功以及唐通等人皆在,為新入城的高傑,劉澤清,劉良佐接風。

這個彆院便是常宇安排他們在京城的住所,隱秘清靜又應有儘有,一般人絕對享受不到,彆說普通入京述職的京官,就是六部大佬也冇這待遇。

要明朝時外省入京述職的官員,多借宿於寺廟之中,除了薪俸低承受不了京城高消費外,還有其他方方麵麵,比如客棧多是與酒肆青樓混搭,堂堂朝廷命官剛入京就出入期間,少不得被人指指點點傳到禦史耳朵裡,那就少不得潑墨渲染了。

再者明朝禁止官員超標準住宿。《大明律·兵律五·郵驛》規定:“凡公差人員,出外乾辦公事,占宿驛舍正廳上房者,笞五十。”這就是說,如果外省官員進京時貪圖居住舒適,住在旅館上房,被發現後,會被打50大板。

客棧住不起亦不便,或可住同鄉會館?

也是在給禦史送彈劾的“子彈”。畢竟,明朝從朱元璋開始,就極力防止官員拉幫結派、互相勾結。外省官員千裡迢迢奔赴京師,已經很不容易了,何必住在會館裡擔驚受怕,給自己找罪?

所以為了節省和避嫌,多選擇寺廟。

文官如此,武將因有兵權,雖不怵煙花之地的汙名,卻亦不敢與誰有相交甚密的嫌疑。

如今這個棘手的事被小太監給解決了,雖說幾個軍方大佬不差錢,但有人包吃包住包玩自是最好不過,而且這種地方完全也將外人隔絕,唯一能來往密切的就是東廠,即便被一些禦史得知亦無所謂。

東廠是皇帝的心腹,與其交往甚密就是與皇帝甚密,而且,崇禎帝求之不得和這些將領甚密呢。

這一彆院內,群雄齊聚一堂,江北的軍方大佬幾乎算是全到了,周遇吉,黃得功,唐通,馬科,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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