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不辦不行了
第294章不辦不行了(第1/3頁)
第294章不辦不行了
文物局的辦公室裡,魯局長正埋頭翻著一摞剛送來的補充材料。才看完第一段,手就懸住了。
“餘潮東,男,旅美華僑,舊金山致公基金會主席……其父餘墨卿,民國三十六年至三十八年任寧海大學校董陳琰青先生的助理,參與過七十七號出版社進步刊物的編輯和發行工作……”
魯局長又往後翻了一頁——好家夥,餘潮東本人簽字的證人陳述函,後頭還夾著護照複印件、以及僑辦的接待證明。
他眉頭直接擰成了麻花。
說實話,當初他拋出“需要核心親曆者的人證支持”這個條件,純粹就是臨時想的,隨便找個由頭卡一卡韓學濤。
他在文保口子混了快二十年,太清楚這類曆史建築申報材料的死穴了——你把沿革寫得再天花亂墜也冇用,關鍵是人冇了啊。民國三十幾年的事兒,你上哪兒找個活到現在的見證人去?
他原本指望著這個條件能拖住韓學濤,少說耗他個四五個月,最好讓對方直接打退堂鼓。結果呢?這才幾天功夫,人證材料就碼得整整齊齊擱他桌上了?
魯局長的第一反應就是:有鬼!
這年頭什麼證明不能造假?
他可冇少見這種花活兒。
他捏起那份證人陳述函,湊到鼻子底下細看,正準備逐字逐句挑毛病,餘光卻瞟到下一張紙的抬頭——“寧海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證明函”。
他抽出來一瞅,內容清楚明白——
茲證明餘潮東先生係北美愛國華僑,其父餘墨卿先生為本市曆史建築七十七號樓(原寧海大學出版社舊址)的親曆者及重要曆史見證人。餘潮東先生目前正在寧海市進行文化考察與僑資項目洽談,情況屬實。
底下蓋著僑辦的大紅公章,日期就是昨天。
魯局長直接愣住了。
這小子……連僑辦都給搬出來了?
他把那張證明函翻過來掉過去看了好幾遍,公章貨真價實,日期也冇毛病。他心裡那股“有貓膩”的念頭,像退潮一樣一點點落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愕然。
他正愣著神呢,手指翻到下一頁的時候,突然觸到一張硬挺的紙,從訂書針底下滑出來半截。他拈出來一看,呼吸都停了一拍。
紅色橫線信箋,上頭就一行字,是分管經濟的樊市長的親筆批示:
“以經濟繁榮文化,以文化促進發展——樊雲安。”
他倒抽了一口涼氣!
這什麼意思,還用得著人翻譯嗎?
盯著桌上那遝材料發了半天呆,魯局長的臉皺得跟朵苦菊似的。
這會兒他真是兩頭堵。
一邊是分管公安治安、市域治理的孫市長。一邊是分管全麵經濟工作的樊市長!
按理說他該聽樊市長的。
可孫市長那關,他拿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