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寒門輔臣

第四百零九章摘劍,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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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摘劍,備馬(第1/4頁)

第四百零九章摘劍,備馬

啪!

“王大醜,你的馬夫也已然招供,還需要本官去尋其他目擊證人不成?若你現在從實招來,本官尚可寬減一二刑罰,若你再敢推脫否認,一旦證據坐實,罪加一等!”

“草民——知罪,是草民催促馬夫趕夜路,縱馬奔馳,以至於將走夜路的李大撞倒在地,馬車碾過,致其死亡,因畏懼擔責,加上夜間無人,心存僥幸之下,便逃了出去……”

“讓他畫押!”

“王大醜於官道之上,馳驟馬車致人身死。又因你逃逸在外,並未當時施救,加上官府追索時,你買通推官王信虔,洗清嫌疑,害其一家人苦尋凶手一年餘,現本官依大明律令宣判,杖一百,追埋葬銀四十兩!”

顧正臣丟下令簽,命人行刑。

這樣的案件冇辦法讓王大醜償命,這可以說是“交通意外”,《大明律》裡麵針對“車馬殺傷人”有清晰的條目,最嚴厲的懲罰不過是杖一百、流三千裡。

但顧正臣不能選擇這一條,因為這一條對死者家眷並無補償,於李大一家人來說,困境依舊,隻能判決杖一百,並賠償埋葬銀。

原本律令隻要求賠埋葬銀十兩,顧正臣加到了四十兩,有了這筆錢,李大的家人至少能活下去了。

嚴桑桑站在人群裡,看著大堂之上威嚴的顧正臣,不由得暗生敬佩。

審案如雷電迅捷,威嚴起來更是令堂外之人感覺到森冷之意,犯了罪行之人見到顧正臣還冇說話,就已是顫顫巍巍,心驚膽寒。

一番審訊,先上人證,不交代再上物證,還不交代,便是說明減刑或加刑,思量清楚。

三板斧砸下來,就冇幾個能招架得住的。

加上前麵認罪的,隻要不是死罪的,基本上都挨了打,雖然皮開肉綻,但畢竟死不了,趴幾個月這事就徹底過去了,也不用再過提心吊膽的日子。

圍觀的百姓最喜歡看打人的場景,時不時還會叫好助力。嚴桑桑看了看,多少有些臉紅,不知道這有什麼好看的……

一場場審下來,直至午時,顧正臣才得以休息。

剛至二堂,衙役黃土堆便走進來通報:“門麵有一個名為嚴桑桑的姑娘求見,說是府尊故交。”

顧正臣愣了下,刺殺了一次,還成故交了?不見。

不見也不行,這家夥讓衙役跑了三趟了。

不得已,顧正臣終於讓其進來。

嚴桑桑見到顧正臣,見蕭成也在,冇敢靠近,隔著五步遠就停了下來:“仔細想了想,我是被仇恨蒙蔽了心智,你確實冇必要害死我父親,但我相信你應該知道真相,能否告知?”

顧正臣見嚴桑桑想明白過來,鬆了一口氣,歎道:“真相便是意外。”

嚴桑桑搖了搖頭,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盯著顧正臣:“敢問顧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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