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欲加之罪
第二百零九章欲加之罪(第2/3頁)
“好啊,你竟然敢與張士誠勾結,賊心不死,來人啊,給我抓起來殺了!”“閉嘴!”
聲音如雷。
這不是顧正臣說的,而是費聚和張遇林一起喊的。
不得不說,費強是一個徹底徹尾的紈絝,既冇有過人的頭腦,也冇有基本的政治覺悟,身為侯府子弟,僅憑著“我爹是費聚”,就以為自己手握生殺大權,敢在公堂之上對官員下令,還敢公然喊出要殺人的話,而且他要殺的人還是一位朝廷命官!
顧正臣決定反擊了,拱手喊道:“張府尹,顧某是不是勾結了張士誠殘部可以稍後再議,眼下費強一介平民百姓,竟敢公然以官為家奴,隨意下命,還妄圖僭越殺人之權,想代替皇帝勾決了我的性命,你身為應天府尹,朝廷重臣,不應該坐視不管吧?”
張遇林臉色變得鐵青,恨不得踢死費強!自己迫於禦史臺、中書省的壓力,不得不先審顧正臣,可這審訊還冇進展,你先跳了進去!
費聚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連忙說:“犬子不過是激憤之下一時妄言,豈能作真?”
顧正臣猛地看向費聚,厲聲問:“他是一時妄言,那你呢?平涼侯,這裡是應天府衙,不是你的侯府,你口口聲聲說不乾涉審案,為何還屢屢張口?依大明律令,審案之時,若無傳訊,被告近親當回避,你為何不避,為此違背大明律令,違背皇帝意誌,就是你侯爺的做派不成?”
“你,你胡說什麼!”
費聚著急起來。
顧正臣看向張遇林,冷漠地說:“本官聽聞朝廷正在編纂《大明律》,目前雖未成書,可畢竟是以大明《律令》為依據,怎麼,身為府尹,連律令中的回避都不知情?若是如此,府尹審案判案依據何在?莫不是憑著人情往來,官官相護,趨炎附勢?”張遇林冷汗直冒。
顧正臣並不是胡說,無論是按照《律令》還是已經完成編纂,正在校對的《大明律》,確實都有回避要求。
嚴格來說,審訊費強,費聚是不應該出現在堂上的,除非傳喚。
隻是,近親回避是指導性的內容,並非強製性的內容,態度認真的話,可以貫徹,態度不認真的話,那就不需要在意……
麵對侯爺,張遇林不敢較真,可顧正臣站出來要求自己認真遵循回避律令,這就有點進退兩難了。
趕走費聚?
那不行,費聚要臉,自己要命。
那不趕走費聚,於法說不過去,何況外麵站著一群人,旁邊還有親軍都尉府的人看著,這若是傳到皇帝那裡,自己一樣完蛋。張遇林左思右想之下,隻好看向費聚,費聚瞪了一眼張遇林,坐了下來,翹起二郎腿,那意思是,你趕我走試試?
趙海連忙起來打圓場:“嗬嗬,那什麼,審案,審案要緊,現在盤問的是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