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寒門輔臣

第一百七十八章為百姓做事不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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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為百姓做事不能提(第2/3頁)

顧正臣苦澀不已。

據說老朱每日睡得很晚,起得很早,他勤勉政務為的是什麼?

是大明江山,是百姓!老朱痛恨貪汙,是為百姓而殺貪官。

老朱是一個真心為百姓做事的人,他許多政策(非全部)都體現出了對百姓的友好。而地方知縣,往往被人稱之為父母官,地方上的百姓就是知縣的孩子,父母為孩子做事,有什麼不可?

為百姓做事,這種話在大明,可以去做,但羞於啟齒,說出來似乎掉了身份。

“錢穀”、“刑名”、“教化”、“治安”,這些都是知縣的職責,除了錢穀納稅是服務於朝廷財政外,哪個不是為了服務於當地百姓的?

刑名是為了百姓是申冤,平息百姓怨恨,教化是為了百姓明禮儀廉恥孝悌,治安是為了百姓有個安穩的日子,不受盜匪侵擾。

這都是寫在職責之上的事,緣何就不能宣之於口?

顧正臣又不是喊一嗓子“全心全意為百姓服務”,隻是說一句“為百姓做事”,這都不能說了?

找來周茂、楊亮問了一嗓子,果然,這兩個家夥感覺顧正臣得了失心瘋,為百姓做事怎麼能直接說出來,大家心知肚明就夠了,公然說出來,不合適。

老百姓還知道喊一句為草民做主,知縣就不能喊一句為百姓做事,這個輿論場著實令人看不穿。直至駱韶說了句:

為百姓做事,那當官為吏的成了什麼?

是奴婢。

咱們是官吏,高人一等,不是低人一等,怎麼能喊出這樣的口號?

顧正臣無奈,為了照顧這群人的感受,大筆一揮,將“為百姓做事”改成了“為百姓謀福祉”,這下所有人不反對了。

為百姓謀福祉,這是父母官應該做的事,是官,是身份,是地位,也體現出了官吏的職責與神聖使命,顯得高大上……

就在顧正臣審閱文稿,思考如何對縣衙胥吏、衙役進行第一次思想政治教育的時候,顧誠、胡恒財等人在金陵完成了貨物交割。

劉倩兒掀開簾子,看著熱鬨的景象,連日來的苦悶與哀思終減緩了些許。

顧誠見狀,笑著說:“倩兒小姐,用不了多久便會見到顧老夫人與青青小姐,說來青青小姐與你年紀相仿,定能說得來。”

劉倩兒憂愁地說:“聽縣尊說過,她們都是極好的人,隻是我這身份,會不會連累她們……”

對於劉伯欽的死,劉倩兒談不上對顧正臣的怨恨。

種種鐵證,劉伯欽的供詞,劉倩兒都知曉,他是死在朝廷律法之下,而非顧正臣手中。

那些罪狀,按照朝廷律令,本該男丁充軍,女子淪為娼妓,不知縣尊用了什麼手段,擔了多少責,這才保下所有人不受辱。

劉伯欽、劉氏臨終之前對顧正臣冇有怨恨,甚至兩人臨終之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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