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指紋尋凶
第一百三十七章指紋尋凶(第3/4頁)
他人所殺!之所以讓郭六墜井,是因為凶手需要本官辨認出郭六的屍體,就此中斷查案。這個殺人凶手,就是你們之中的一個!”
此話一出,眾人嘩然。
一乾下人紛紛看向左右,警惕之中帶著畏懼。
啪!
顧正臣一拍驚堂木,冷冷地說:“敢殺人,不敢站出來承認是吧,不急,本官有法子讓你現身。這把刀是殺人凶器,在殺人之後,你應該冇想到過擦去手跡指紋吧?”
張培、姚鎮等人盯著一乾仆人,在顧正臣說完之後,管家郭富的手微微一動,其他人並冇多少異樣。
顧正臣也看到了這一幕,冷冷地看向郭富:“看來,本官隻能提取凶器上的指紋,與凶手的指紋比對,若指紋一致,就說明他是殺人凶手!來人,取軟刷、石墨粉來。”
衙役很快找到這兩樣東西。
顧正臣走下堂,見百姓好奇,便大聲喊道:“手跡指紋破案,古來有之……”
至遲在戰國末年的司法勘驗中,已經存在利用人之手與膝部痕跡,進行偵查破案的記錄。秦《封診式·穴盜》中便記載了盜竊者在現場遺留手、膝痕跡多達六處的記錄。
《宋史·元絳傳》中,記載了一起利用指紋破案,解決田契糾紛的案件。
元朝時,姚燧在其所著的《牧庵集》中記載:有官員根據“指理”,也就是指紋的疏密程度,詳加驗證,判斷出人的體態和年齡,揭穿了一起長期積壓的富豪偽造賣身契的案件,終使蒙冤的窮人得以昭雪。
自古至明,典籍中關於“指紋”斷案的事並不少,而圍繞著“指紋”的典籍也不在少數。
古代殺人很少會註意到指紋,畢竟提取指紋這一套在古代很少,據說第一個這麼乾的人是法醫宋慈,作不作真就不清楚了。
顧正臣打算提取指紋,驗找真凶。
眾人盯著顧正臣,隻見顧正臣對著刀柄不同位置哈了幾口氣,然後拿起軟毛刷蘸取乾燥的石墨粉,輕若無痕地刷著刀柄,讓粉末均勻地塗抹在散落的指印之上,然後抖動了下刀柄,將多餘的石墨粉抖落,一枚枚清晰的指紋顯現出來。
“有指紋!”
楊亮喊了一嗓子。
郭富臉色大變,連忙起身就想跑,不成想張培在就盯著他,順勢一個擒拿,將郭富重重摔在地上,隨後一腳踩踏下去,顧正臣甚至聽到了肋骨斷裂的聲音。
“老爺,這是剛剛郭富按押時的指紋。”
書吏林山將招冊遞了過去。
顧正臣比對了下刀柄上顯現出來的手印與郭富按壓手印,果是十分相似,加上郭富的驚慌失措與逃跑舉動,不需要一點點比對,也清楚殺人凶手就是此人。
“指紋對上了,殺人者就是你!說吧,你為何要殺了郭六一家,是誰讓你這樣做的?”
顧正臣冷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