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養廉銀,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第九十三章養廉銀,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第2/4頁)
,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簡單的一句話,卻旗幟鮮明地告訴了所有人,任何人都不得動百姓手中的東西,除了合法稅賦外,不伸手,不盤削!顧正臣指了指箱子裡的銅錢:“隻要你們能做到這一點,每個月考核清廉,那這裡的錢,你們每人可拿走四貫,以激勵廉明!”
“什麼?”
駱韶驚呆了,一個月四貫錢?
陶貞臉色不定,眼神艱難地從銅錢箱子上移開,看向顧正臣:“縣尊,這算不算公然行賄?”
趙謙白了一眼陶貞,見過下官行賄上官的,你見過上官行賄吏員的?這頂多算是瓜分利益,隻是,縣尊哪裡來的錢,他剛到任才多久。
這是私財?
那可要不得。
以私財養官吏,和以私財養軍士都差不多,這是當下朝廷絕不允許之事。
一旦發現,必然是死罪。因為這個舉動,打破了“恩出於上”的規矩,也意味著衙門內的官吏成為了知縣的“私僚”,不再需要向朝廷負責,而是向知縣負責,一人獨大,反而容易成為地方禍害。
若這是縣庫存銀,那也要不得。
縣庫裡的錢,每一筆都需要做賬,收支對不上,遲早會被追罪,而每人每月四貫錢,這麼大一個窟窿,不是找個簡單的由頭能補上的。
周茂冷汗都要流出來了,劉伯欽、趙鬥北、陳忠辦事的時候,都是偷偷地來,一個個叫過去,私底下瓜分利益,收買人心,你倒好,這是縣衙二堂,不是知縣宅,這是十幾個人,不是一兩個人,如此公開做這等事,你就不怕出事?
先要分錢給徭役百姓,現在又要分錢給吏員,你哪裡來的錢?你是知縣冇錯,但縣衙的錢不是你家的錢啊,說分就給分了,這是找死啊。
劉賢有些渴望,四貫錢啊,老子跟著劉伯欽的時候,一個月也才兩貫錢,這轉了立場,突然好處翻倍,幸福來得太突然……
顧正臣看著眾人,知其顧忌,走回桌案後坐了下來,語氣變得嚴厲:“四貫錢,讓你們活得有尊嚴,但你們記住了,這筆錢領了,誰若是再貪,再伸手拿走不該拿的東西,本官隻能請旨,將他移步土地祠!”
眾人打了個哆嗦。
土地祠?
縣衙的土地祠,可不是什麼好地方。
朝廷對待貪官使用的酷刑之一是剝皮揎草,把皮剝掉,塞上稻草,而“稻草人”擺放的位置就是土地祠!
句容縣衙還冇有稻草人,但有些府縣已是出現!
駱韶不無擔心地看著顧正臣,提醒道:“縣尊,這樣做的話,恐怕不合適吧?”
顧正臣擺了擺手:“放心拿吧,這是朝廷給你們的養廉銀,不是本官給的。”
“朝廷?”
駱韶、陶貞等人無語。
朝廷會舍得給吏員錢,還是四貫錢,開什麼玩笑。你一個七品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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