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權力如舟,載人死生
第三十一章權力如舟,載人死生(第3/3頁)
望進入大明官場,渴望掌握權力。
洪武王朝如海,驚濤駭浪無數。
權力如舟,載人死生。
可沉海底。可渡彼岸。
顧正臣想去看看開出大明國祚二百七十六年的那個偉大男人,看看他的帝王權謀,布局天下!
李義結案,判王富貴斬,王治等人杖一百、流三千裡,安排主簿寫俱文書,發至京師。
大明知縣的權限,隻到笞刑與杖刑。
徒、流罪,需要報給府一級來判。
至於死刑,則需送京師,由京師的法司部門定奪,複議之後,交皇帝勾決,然後發至地方執行。
明代知縣不可能判案之後,立馬拉出去砍腦袋。
死刑權,隻在朝廷。
具體點,天下人的生死,都在老朱的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