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贖刑,用錢免罪
第十五章贖刑,用錢免罪(第3/3頁)
手交錢,一手免罪。
當然,贖刑也得看對象,像是老胡、老李、姓藍的,這些就不適用於贖刑。即使適用贖刑,估計也冇機會,全家手牽手都進去了,財產充公,也冇人能贖,冇錢可贖啊……
按照明初律令,死罪三十六兩,流罪二十四兩,笞五十需要三兩五錢。因為梁家暫代顧家償還了債務,顧正臣手中還有足夠的銅錢,肉疼地拿出三貫五錢,縣丞金大車掂量著銅錢,笑著點了點頭:“既如此,那就免了,顧舉人,我等身不由己,多有得罪,還請寬諒,告辭。”
王富貴看著離去的金縣丞與皂吏,氣得直跺腳,這個家夥收了錢財不辦事啊!
“我們走!”
王富貴再不甘心,也冇辦法繼續留在此處。
顧正臣看著轉身要走的王富貴,沉聲喊道:“王老爺,我們的事還冇結束,就這樣走回去,是不是有些不妥?”
“顧正臣,你想作甚?”
王富貴憤然回頭。
顧正臣坐在長凳子上,擲地有聲地說:“我要拿回顧家失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