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法庭上的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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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法庭上的指認
王海的案子,在經曆了補充偵查和審查起訴後,正式移送到了中級人民法院,與李哲的案件並案審理。由於王海的身體狀況極差,看守所專門為其安排了醫療看護,但即便如此,他的精神狀態也已經瀕臨崩潰。他不再喝酒,因為看守所裡冇有酒。他不再沉默,因為他開始不分晝夜地自言自語,內容顛三倒四,時而咒罵李哲,時而呼喚陳默的名字,時而又低聲啜泣,懺悔自己的罪過。
開庭那天,天空飄著細雨,像是老天爺也在為這場父子相殘的悲劇而落淚。旁聽席上,人數比李哲案開庭時少了許多,但氣氛卻更加壓抑。王芳冇有來,她承受不了親眼看著丈夫被審判的痛苦。陳默也冇有來,他不需要來,他的“代言人”——那些他提交的證據,已經足以將王海定罪。
王海被兩名法警從羈押室帶出,走上了被告席。他穿著一件橘黃色的看守所馬甲,頭發被剃得很短,露出了花白的發茬。他比被帶走時更加消瘦了,顴骨高高凸起,眼窩深陷,臉色呈現出一種病態的灰黃色。他低著頭,不敢看向審判席,也不敢看向旁聽席,隻是死死地盯著自己麵前的地板,仿佛那裡有什麼東西,能夠給他提供一絲虛幻的安全感。
審判長宣布開庭,核實了被告人身份,告知了訴訟權利。然後,進入了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首先宣讀了起訴書,指控王海在擔任“懷山資本”總經理期間,與李哲相互勾結,利用職務便利,以銷售虛假理財產品為手段,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資金,並采用欺騙手段非法占有集資款,數額特彆巨大,應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人宣讀完畢後,審判長問道:“被告人王海,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王海緩緩地抬起頭,目光空洞地看了一眼審判長,然後又低下頭,用一種沙啞而微弱的聲音說道:“我……認罪。”
他的聲音雖小,但在寂靜的法庭中,卻清晰地傳到了每個人的耳中。旁聽席上,響起一陣低低的騷動。有人歎息,有人搖頭,有人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既然你認罪,那本庭將重點圍繞量刑情節進行調查。”審判長說道,“現在,由公訴人出示證據。”
公訴人站起身,開始逐一出示指控王海的各項證據。這些證據,包括了李哲的供述、多名“懷山資本”前高管的證言、大量的銀行流水和轉賬記錄、以及王海親筆簽署的各類虛假合同和授權文件。
每出示一項證據,公訴人都會詳細說明其來源、內容和證明目的。王海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仿佛那些證據,都與自己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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