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指責與恐懼
第283章指責與恐懼(第3/7頁)
是一種無聲的、切割般的指責?
內心的自我指責,如同最嚴厲的鞭撻,抽打著他早已千瘡百孔的靈魂。每一句質問,都讓他無地自容,讓他恨不得找條地縫鑽進去,或者當場死去,一了百了。這種源於道德和親情雙重審判的痛苦,甚至超過了肉體的病痛和外部威脅帶來的恐懼。它從內部瓦解著他,讓他清晰地看見自己是如何一步步滑向深淵,如何變得麵目可憎,如何辜負了所有人的期望,也辜負了曾經那個或許還有一絲清白的自己。
然而,與這尖銳的、令人痛不欲生的自我指責相伴而生的,是更龐大、更無邊無際的恐懼。
父親讓他去“自首”,爭取寬大處理。這個選擇,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壓在他的心頭。自首,意味著他要主動走進公安局,向那些穿著製服、代表國家法律的人,坦白自己做過的一切。要說出鄭懷山的名字,說出李哲可能的存在(雖然他無法提供確鑿證據),說出他參與過的那些肮臟勾當。然後呢?然後,他會戴上手銬,被關進看守所,等待審判。媒體可能會報道,他的名字會和鄭懷山並列,出現在新聞報道裡,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和唾棄的對象。然後,是漫長的刑期,在監獄裡度過餘生中最寶貴的歲月(如果他還能活著出來的話)。鐵窗,高牆,失去自由,與世隔絕,受人管製,勞作,欺淩,孤獨,絕望……這些畫麵,僅僅是想象,就讓他不寒而栗。
而且,自首真的能“爭取寬大處理”嗎?父親相信“邪不壓正”,相信“政府”。但王海在體製內浸淫多年,他太清楚了,有些“正”,壓“邪”需要時間,甚至需要代價。鄭懷山倒了,但他背後的關係網呢?李哲那樣的人物,真的會因為他一個小嘍囉的自首就倒臺嗎?會不會他前腳進去,後腳就“被自殺”或者“被意外”?監獄裡,想要讓一個人悄無聲息地消失,或者“生病而死”,並不是什麼難事。李哲完全有能力做到。自首,很可能不是生路,而是另一條,看似“體麵”實則更加被動的死路。
更何況,自首意味著他將失去最後一點主動權。他將被完全掌控,命運不再由自己(哪怕是在恐懼中掙紮)決定,而是交給法律,交給那些他無法預測、無法影響的人和程序。他害怕那種徹底失去控製的感覺。
可是,不自首呢?繼續躲藏?像父親說的,像個“縮頭烏龜一樣東躲西藏”?
這個選擇帶來的恐懼,同樣清晰而具體。宋玉成的警告言猶在耳——“王海,你最好徹底消失。彆讓我再看見你,也彆讓任何人找到你。否則,後果你很清楚。”李哲那輛黑色轎車,和車窗後那雙冰冷審視的眼睛,是他這幾天噩夢的源泉。他知道太多不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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