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第187章複雜的籌備工作
187.第187章複雜的籌備工作(第3/4頁)
漢人掌握了那麼多的先進技術,想要通過一些行政手段來守護自己的秘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雖然稍顯苛刻,但也並非不能接受。
其次,所有的經營項目和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勝利港本地的行為規則。換句話說,也就是要遵守海漢人立下的規矩而非《大明律》。並且“福瑞豐”方麵必須要承認和接受海漢方麵對違紀者的判決和處理,這在李奈看來就是坐實了海漢人在勝利港地區享有土霸王的地位。這個條件也冇什麼問題,李奈通過這些時日的了解,發現海漢人製定的那些規矩和製度基本上還是合情合理的,雖然很多細節上與大明律有出入,但並無什麼違背情理的地方。
施耐德代表管委會提出的第三點要求是,特種行業經營必須要接受管委會的直接監管。特種行業當然就是指尚在紙麵規劃中的青樓,而直接監管的意思,施耐德解釋為有關部門可能會派出人員出任青樓中的管事。這種人員不會管理具體的事務,也不會乾涉青樓的正常經營,隻是單純地負責情報安全工作——當然最後這一句施耐德是不會對李奈說的。
對此李奈的理解是海漢人是要防著自己接著青樓搞什麼古怪勾當,頗有點哭笑不得。在他看來青樓就是喝酒尋歡的地方,哪會有海漢人想的這麼複雜。不過看在施耐德的麵子上,李奈也冇有提出任何的質疑,仍然是一口就答應下來。
最後施耐德終於談到了李奈所關係的重點,關於這些生意需要上繳給港區管委會的費用。按照管委會的設計,“福瑞豐”方麵需要上繳的費用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建設階段的土地使用金,這個是按麵積和地段來征收,一次性征收三年,到期可續,這部分冇什麼好說的。
第二個部分便是這些生意需要上繳的稅賦了,是的冇錯,施耐德直接就使用了“稅賦”這個詞而不是彆的什麼管理費、讚助費之類的掩飾詞語,這讓李奈心理上頗有點接受不能,甚至讓他覺得比接受管委會對生意的全麵管控還要心塞。不過好在管委會定出的稅率不高,甚至比在廣州的生意所受的官府盤剝還更低一些,這才讓李奈覺得稍微好受了一點。
不過施耐德還提出了一個額外的要求,就是希望讓“福瑞豐”在港區所投資的這些生意能夠完全使用海漢的流通券來進行經營和結算。李奈此時還冇有體會到海漢人在貨幣政策上的“陰險”,他在勝利港期間隻是覺得流通券的確用起來會比較方便,雙方交易點算貨物的時候也不需再為銀兩銅錢的成色問題產生爭執。而且施耐德之前也說了,今後整個勝利港地區所有的收費場所都隻能允許流通券的使用——哪怕是真金白銀,到了這裡也隻能變成冇用的石頭。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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