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立國之基
第182章立國之基(第5/11頁)
直接。
會議室裡安靜了。
這個問題,早晚要麵對。我乾脆攤開了說。
"我現在是臨時管理委員會主席,也是瀾滄軍軍長。說難聽點,軍政一把抓。權力確實大。但這隻是暫時的。憲法通過之後,我就不可能再一個人說了算。總統管行政,總司令管軍隊,但總統是老百姓選出來的,總司令也是依法任命的。選不上,就當不了。乾不好,就能被罷免。"
"那主席你願意放棄權力?"陳老板問。
"不是放棄權力。"我看著他,"是把權力關進籠子裡。權力不關進籠子,今天是我一個人說了算,明天可能是另一個人。今天我是好的,明天換一個壞的,老百姓怎麼辦?所以,必須立規矩。誰當總統都得按規矩來。"
陳老板點了點頭。"主席,我服你。換彆人,還真舍不得放權。"
我笑了笑。"不是放不放權的事。是建不建國的事。要建國,就得有規矩。冇規矩,就是草頭王。"
第三天的討論最激烈——宗教自由。
撣邦的僧人站起來。"主席,憲法保障宗教自由,是不是說,撣邦的佛寺可以繼續辦學、繼續收徒?"
"可以。憲法保障每個公民都有信仰自由。信佛的拜佛,信基督的去教堂,信祖先的敬祖先。誰也不能強迫彆人信什麼、不信什麼。"
"那如果政府要拆佛寺修路呢?"僧人問。
"依法辦事。如果確實需要拆遷,政府會依法補償。如果老百姓不同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法院會依法判決。"
僧人想了想,坐下了。
華僑裡有信基督的,也站起來問了類似的問題。我給出了同樣的回答。
第四天開始逐條審議具體條文,氣氛越來越熱烈。
克欽族要求在憲法裡明確"各族平等",並且要加上"克欽族有保護傳統山林的義務和權利"。撣邦要求在憲法裡明確"撣邦自治"——在中央政府的框架下,撣邦可以有自己的文化機構、教育體係。華僑要求在憲法裡明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是他們最關心的事。
每一條都吵得不可開交。
岩弄跟召孟罕為了"各族平等"四個字爭了一個小時。岩弄說必須加上"克欽族優先",因為克欽族是最早跟隨瀾滄軍的。召孟罕說不行,一優先就不平等了。
最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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