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獄服刑,一日作案十八次

第420章一切都值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第420章一切都值(第1/3頁)

第420章一切都值

每張卡背後都有一個數字。

二十萬,五十萬,一百萬。

最多的一張是三年前,一個煤礦事故的案子,死了三十七個礦工。煤礦老板送來五百萬,他判了“不可抗力”,煤礦繼續開采。

五百萬,他給兒子在倫敦買了套公寓。

兒子今年二十五歲,在倫敦讀金融碩士,明年畢業。上周打電話來說想留在倫敦工作,需要一筆錢打點關係,大概三十萬英鎊。

楊為民算了一下,二百萬人民幣,差不多夠。

他需要這筆錢。

也需要保持“維持原判”的記錄——如果這次突然改判,之前那些案子的當事人會怎麼想?會不會懷疑?會不會翻案?

不能開這個口子。

筆尖落下。

“楊為民”三個字寫得工整,有力,筆畫間透著不容置疑的權威。

簽完字,他蓋上自己的私章。

紅色的印泥在紙上拓出清晰的痕跡。

他把判決書合上,放進“已審結”的文件筐裡。

然後拉開最下麵的抽屜,拿出那個文件袋,抽出銀行卡,對著電腦攝像頭拍下卡號和密碼,通過加密郵件發給了兒子。

“爸給你轉了筆錢,倫敦那邊該打點的打點,彆委屈自己。”

點擊發送。

郵件發出。

楊為民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辦公室很安靜,隻有空調出風口低沉的嗡鳴。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收錢,是十六年前。

那時他還是民事審判一庭的審判員,剛獨立辦案不久。

接手的第一個大案子,是個工傷賠償糾紛。一個建築工地的農民工,在施工時從三樓摔下來,脊椎骨折,下半身癱瘓。工地老板隻賠了五萬醫藥費就不管了。

農民工起訴,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總計八十二萬。

案子很簡單。

證據齊全:有事故現場照片,有醫院診斷證明,有勞動局的事故認定書。

按法律規定,工地老板全責,八十二萬一分不能少。

開庭前三天,工地老板托人找到楊為民,遞過來一個信封。

信封很厚,捏在手裡沉甸甸的。

“楊法官,那個農民工……他其實自己操作不當。我們工地有安全規範,他違規作業。而且他本身就有腰傷,這次是舊傷複發。”

楊為民打開信封看了一眼。

五萬塊錢。

嶄新的百元大鈔,用銀行封條捆著。

他當時月工資不到三千。

五萬,是他一年半的收入。

他想起妻子剛查出子宮肌瘤,手術費要兩萬。兒子小升初,想進重點中學,擇校費三萬。

五萬,剛好夠。

“證據呢?”他問。

“證據……我們可以找工友作證。”工地老板說,“那個農民工平時就愛偷懶,安全意識差。楊法官,您看能不能……在責任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小說推薦:將作妖全縣每人每天給我一塊錢嬌軟外室入府後,陰鷙權臣帳中春重生99,從給學霸當老師開始將門六姝華娛:從1995開始假結婚?她轉身就被大佬跪著搶!桃源鄉村小神醫宇智波赤石之旅娃娃機裡開神獸,我的動物園被擠爆了我有情報係統,怎麼可能空網鬥羅:蕭蕭的絕世人生重製計劃不是跑腿嗎?怎麼還要詭異求生啊全村扶我卿雲誌,我贈村民萬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