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瓜分萬科集團,猶太資金收斂蟄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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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瓜分萬科集團,猶太資金收斂蟄伏
在張揚、姚陣華、王石和許嘉印達成初步共識後,萬科集團就成了待瓜分的蛋糕。
目前許嘉印持有15%萬科集團股票,而他的舉牌預期是資本獲利,並不謀求控製權。
姚陣華同樣持有15%萬科集團股份,他雖說一開始的目的是謀求控製權,但現在經過協商,已經轉變成資本獲利預期。
為什麼說是資本獲利預期,而不是長線投資預期?
原因很簡單,姚陣華的寶能集團和許嘉印的恒大集團都是房地產企業,它們都需要資金去周轉,把舉債發展的遊戲玩下去。
拍地囤地需要錢,樓盤開發也需要錢,集團的日常運營還是需要錢。
這15%股份對應的股票數量為16.44億股,用周五收盤價11.58元算,總價值為190.375
2億。
190億拿來長線投資?
還不如囤地!
許嘉印和姚陣華都是久經商場的「老鳥」,自然不會輕信張揚口中萬科一年淨利潤翻十倍的大話。
比起空口許諾,二人更看重實實在在的實際利益。
說白了就是,他們想出一部分萬科籌碼來確保主業的資金流動。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根據《證券法》規定,舉牌後成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買入的股票,自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六個月內不得賣出。
若在六個月內賣出,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全部歸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有權收回,同時監管部門可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罰款。
許嘉印和姚陣華如果想避免違法並完成股票套現,可以簽訂《股份預轉讓協議》,雙方約定六個月後完成對應股權交割,在此之前,還能把所持股份對應的股東權責移交出去。
股票賣了嗎?
冇賣。
既然冇賣,就不會違法。
其實說白了,《股份預轉讓協議》就是一張「期貨協議」,直接用商議的價格在約定的時間交割股票,又因股票冇有在限售期實際成交,所以不違反《證券法》。
深城戚泊君、滬都蔣聞昭和羊城領導丁言在聽聞姚陣華和許嘉印要協議轉讓一部分萬科股票後,不約而同萌生了入局承接的心思。
但問題又來了,承接股票的價格和總資金體量,這需要地方國資開專項小組會議去討論。
反觀張揚則不對姚陣華、許嘉印手中的股票承接,因為他要承接的是華潤集團所持有的萬科股票,共計16.18億股,占比為14.73%。
由於這部分股票已經在走國資審核流程,張揚冇有再去議價,依舊以當初談好的價格,也就是13.04元去「高價」買入,合計210.9872億華國幣。
這筆資金看似龐大,但實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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