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財研網上市提速,萬科複牌漲停
第440章財研網上市提速,萬科複牌漲停(第3/7頁)
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十條規定:
港島公司持股內地公司不足25%,或不滿足「受益所有人「條件,分紅按10%預提所得稅征收。
若港島公司直接持有內地公司≥25%股權,且港島公司是分紅的實際受益所有人,非空殼或管道公司,並取得港島稅務局簽發的《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可優惠5%稅率。
也就是說,當內地財研網成功赴港上市,並向全體股東分紅時,位於港島的勝天集團完全可以合法申請優惠5%稅率,可彆小看了這5%稅率優惠,1000萬減免5%,那可就是50萬的分紅資金合法離境。
這裡或許有人會疑惑,張揚這位內地居民,他控股的勝天集團能取得《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嗎?
其實,稅收居民和身份證居民並不是一回事。
港島稅務局隻看兩點,一是在港島成立或組建,二是在港島以外成立,但中央管理及控製在港進行,如董事會在港召開、重大決策在港作出、核心管理在港等。
目前最常規的實操,就是秘書公司可指派港島本地董事加提供港島辦公地址,就能滿足「實質管理」要求,申請5%稅收減免。
單層離岸架構明麵上隻有一個優點,那就是分紅稅收減免,缺點就很多了,如減持套現時,可能會因為個人身份被全額征收20%的資本利得稅,且幾乎冇有籌劃空間,還有隱私性差,老板信息公開,分紅路徑清晰,內地監管一查就能穿透等。
可這真是缺點嗎?
在資本層麵是缺點,這毋庸置疑,但在更高層麵再去看,所謂的缺點早已轉換成結構優勢。
3月4號,星期四。
張揚和周受資回到內地的第三天,財研網再度召開股東會議,而張揚也正式向所有財研網股東,提交代持股份的處置方案。
「各位,如你們這兩天所見,自cfo周受資加入我們公司,上市進程已然來到衝刺階段。」
「對於股權方麵,我與ceo、cfo和幾位重大高管進行了友好協商,決定將本人代持的3.726%股權,全部收回移交公司內部工人協會統一歸集、統一管理、統一分配。」
說到這,張揚掃視到場的股東與股東代表,微笑示意道:「落實方案已經整理好,各位可以簡單過目。」
話音剛落,會議助理將一份份《代持股份處置方案書》,分派給每一位到場股東與股東代表。
[為規範公司股權管理、厘清曆史代持問題、健全員工長效激勵機製,進一步綁定員工與公司發展利益,增強全員歸屬感與凝聚力,經公司前期梳理核查,現有合計3.726%代持股份,為優化股權架構、規避個人代持的法律風險、稅務風險及股權糾紛隱患,公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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