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華天科技匆忙應對舉牌,證監會下場調查
第363章華天科技匆忙應對舉牌,證監會下場調查(第3/8頁)
向社會發布舉牌公告。
不過由於不是首次舉牌,限購期僅有2個交易日,如果1月12號當天二次舉牌,1月12號當天算作一天,1月13號則是第二天,1月14號就可以正常買入,把持股數量增持至15%。
如果按這個節奏去敵意收購華天科技,1月18號星期一,混沌投資的持股數量就會達到20%,舉牌公告將變更為《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說明資金來源與後續計劃。
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等1月20號和22號第五次和第六次舉牌過後,混沌投資的持股就會來到30%,觸發強製要約收購義務。
很多散戶可能都不清楚什麼是強製要約收購義務,甚至炒股十幾年都冇經曆過強製要約。
這個機製的底層邏輯其實是保護中小股東,防止大股東偷偷買成絕對控股,把小股東晾在一邊,不給高位套現、平等退出的機會。
強製要約說白了,就是有人通過舉牌買到上市公司30%的股份,還想繼續增持拿控股權,就必須按法律要求,公開向這家公司的全體股東,發出一個「買股票的邀約|,明碼標價說清楚要以多少錢、買多少股、收購持續多久,給所有股東平等的賣出機會。
再拿華天科技來說,它曆史最高價是2008年1月21號的26.3元,現報價格是15.8元,假設說15.8元就是30%的要約線,這時候混沌投資就可以用高於15.8元的價格向華天科技的全體持倉股東買股票,比如說16元,17元,20元,25元都冇問題,隻要收購方能付得起錢,哪怕定100元都可以。
總結就是,首次舉牌,需等待3個交易日才能繼續買入,往後舉牌,僅需2個交易日就可以買入,抵達20%持股線需要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說明資金來源與後續計劃,持股30%後,觸發強製收購義務,需擬定一個較高價格,向上市公司全體股東收購股票,一旦超過51%,即可成為新的公司實控人,掌握90%的權利,例如改選董事會、更換公司高層管理、修改公司章程、決定公司經營、投資、重大合同等。
麵對1.38%的違規買入股票,宋梓俊頓感一陣頭疼,關鍵還不能隱瞞,畢竟是發布了舉牌公告。
如果不舉牌,再加上使用多個自然人證券帳戶分開持倉,哪怕一天買入20%都冇事,因為此類監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企業被惡意收購,隻要不是奔著收購去的,證監會也不會嚴格審查。
可隨著混沌投資舉牌,觸發監管程序,1.38%的違規買入就必須一同上報證監會,要不然等核查到相關聯性,處罰力度隻會呈現指數級上升,屆時再想補救,早已回天乏術。
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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