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必輸局?劉關張浮虧超39億!
第230章必輸局?劉關張浮虧超39億!(第1/9頁)
第230章必輸局?劉關張浮虧超3.9億!
當第三方機構代表林奇抵達混沌投資,廖國沛作為“劉關張團夥”的簽約代表,與葛衛東順利簽下了《山城啤酒借券合同》。
合同簡述為…
出借方(甲方):滬都混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借券方(乙方):廖國沛。
見證方(丙方):大成律師事務所。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山城啤酒(證券代碼:60xx32),共計3000萬股,大寫:叁仟萬股,錨定價格為62.43元,大寫:陸拾貳元肆角叁分,借出股票的總價值為18.729億華國幣,大寫:拾捌億柒仟貳佰玖拾萬元。
2,雙方約定,將在2009年10月28日,以山城啤酒當天收盤價進行股票交割,交割日期大寫:貳零零玖年拾月貳拾捌日。
3,借券費率為年化5%,自實際出借日起按日計息,到期一次性支付。
4,本合同完成簽署後,默認相關股票已經賣出,甲方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將18.729億元華國幣,大寫:拾捌億柒仟貳佰玖拾萬元,彙入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由丙方進行監管。
5,本合同完成簽署後,乙方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將8000萬元保證金,大寫捌仟萬元,彙入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由丙方進行監管。
6,抵達交割日前,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若出現異常流出,丙方有權向銀行申請凍結。
7,抵達交割日後,丙方需以山城啤酒當日收盤價,對甲乙雙方的獲利(虧損)進行結算,若一方資金不足以支付結算款,丙方有權賣出擔保證券(期貨)賬戶的股票(期貨),直到資金足夠支付結算款項為止。
8,擔保證券(期貨)賬戶…
這份合同與其說《借券合同》,不如說《對賭合同》,是以10月28日結束的一場對賭。
雖說張揚冇有在場,但他通過手機通話,以及廖國沛拍攝傳來的圖片,全程參與了合同條款的擬定和最終確認。
無論是葛衛東和宋梓俊會不會把山城啤酒賣掉,張揚都不會在意,隻要那18.729億華國幣順利打進監管賬戶就夠了。
“冇有遺漏。”
張揚聲音從桌麵手機傳出。
見張揚說冇有遺漏,廖國沛立即拿起自己那份,看向葛衛東和宋梓俊道:“葛總宋總,既然合同已經簽好,那我就不打擾你們了。”
“廖先生,慢走不送。”
“廖先生慢走。”
葛衛東、宋梓俊先後回應。
話音剛落,葛衛東目光看向桌麵的諾基亞道:“j先生,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期待我們在現實見麵。”
他非常好奇,這個“j先生”到底是什麼身份,居然出手就是18.729億的借券,而且還那麼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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