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連夜審訊
第606章連夜審訊(第1/4頁)
天色暗了。
鐵鏈拖在地上,發出冰冷生硬的聲響。
陳跡抬頭看去,都察院正堂是三開間的門麵,門楣上懸著一方黑底金字的匾額,以金漆寫著「明鏡高懸」。
正堂裡點著幾十根燭火,蠟燭插在銅製的燭臺上,照得正堂燈火通明。
陳跡不動聲色,齊家等不及了,竟要連夜審訊自己坐實罪證?
冇等人催促,陳跡抬腿邁過高高的門坎。鐵鏈拖在門檻上,發出當啷一聲響,在空曠的正堂裡蕩出回音。
正堂儘頭是一道屏風,屏風繪海水朝日圖,屏風前則並排放著三張公案,坐著三個人,皆是紅袍。
正中是刑部尚書鄭誌先,五十出頭的年紀,方臉濃眉,嘴角微微下撇,陳跡在仁壽宮前見過。
左手邊是大理寺卿,麵白無須,手指擱在公案上輕輕敲擊著桌麵,陳跡也見過。
右手邊是都察院左都禦史陳禮尊,麵沉如鐵。
陳跡的目光在陳禮尊麵上停頓片刻,而後挪開。公案兩側站著兩排衙役,手裡拄著水火棍,臉藏在陰影裡,看不清表情。
兩名衙役推著他走到公案前三丈遠的地方,用力往下按,可不論如何使勁,都冇法把陳跡按跪在地上。
有衙役掄起水火棍就要朝陳跡腿窩掄去,陳跡轉頭斜睨,衙役的棍子僵在半空,遲遲不敢落下。
刑部尚書鄭誌先不願再等,對衙役揮了揮手示意退下:「拿簽押來。」
三法司會審要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簽押才能開始,一名衙役捧著一張宣紙呈於公案之前,刑部尚書提筆寫下自己姓名,再蓋上官印。
當簽押遞到陳禮尊麵前時,陳禮尊卻遲遲不願落筆:「連夜審訊未免倉促,不如擇日再審。」
刑部尚書轉頭看他,不慌不忙道:「陳大人,你與嫌犯乃叔侄近親,按我大寧律法,當即刻回避,不得會審、閱卷、議罪、署名,違者杖責四十。來人,喚右都禦史大人過來簽押。」
右都禦史從後堂陰影裡走出,似是早在等這一刻。他從陳禮尊手中接過毛筆,在簽押狀紙上寫下自己名字,加蓋官印。
刑部尚書看向公案後的陳禮尊:「陳大人,請吧?」
陳禮尊麵色陰晴不定,緩緩從座位上起身。可他不願離去,便走至正堂外默默看著。
刑部尚書不再等待,以驚堂木拍在公案上:「堂下何人?」
陳跡平靜道:「禦賜武襄子爵、密諜司海東青,陳跡。」
刑部尚書再次拍下驚堂木:「你可知罪?」
陳跡看向公案後:「何罪之有?」
「何罪之有?」刑部尚書重複了一遍陳跡的話,朝堂外揮了揮手:「帶人證。」
堂外傳來一陣腳步聲,由遠及近,兩名衙役架著一個人進來。那人穿著灰撲撲的囚衣,頭發淩亂,走路時一瘸一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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