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8章 再次談判
第718章 再次談判(第3/3頁)
無疑問,第二種分成模式更有潛力。畢竟,一旦藥物大賣,每賣出一份的受益之中,研發者都能獲得一定的利潤。最終的獲益會更加長遠,也更加豐厚。比一次性的買斷要強不
少。
因此,隻要是對自己藥物的前景稍有自信的研發者,都想要用分成模式來賣專利,獲取更多的利潤。
不過,研發者清楚這點,製藥公司自然也十分清楚。
所以,對絕大部分藥物專利,製藥公司采用的幾乎全都是第一種的買斷方式。若是對方不同意的話,他們寧願不買,或者自己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直接研發類似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