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肅政廉訪糾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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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章:肅政廉訪糾不法
監察禦史分巡各州的第二個月,洛陽朝堂上的風向變了。
早朝之上,接連五天都有新案奏報——荊南鄭泰隱田、河東解州私鹽、關中渭南倉吏盜糧、蜀中犍為郡守貪墨賑銀。案子一樁接一樁,從地方遞到禦史臺,再從禦史臺轉入大理寺。劉封每日批閱的卷宗堆了半尺高,原本空蕩蕩的禦案現在擺滿了各州送來的人證物證。
可劉封並不滿意。
他在崇文殿中召見了杜預、蔣琬和禦史中丞陳群,將厚厚一遝案卷攤在三人麵前:“二十名監察禦史,月餘便查出四樁大案、十七樁小案。這說明什麼?說明朕的官吏已經爛到了根子上。可禦史查案雖快,卻冇有一個統一的處置章程。有的案子到了大理寺,三日內便審結;有的案子被地方郡守壓著,拖了半個月還在扯皮。“
杜預道:“陛下所言極是。監察禦史隻管查,不管判;大理寺隻管判,不管糾。中間還隔著一層地方衙門,許多案子在移交過程中便被打了折扣。“
劉封站起身,走到輿圖前,手指從洛陽一路劃到交州:“朕要在禦史臺之下,單設一署——肅政廉訪司。專司糾劾、覆核、督辦。監察禦史查出的案子,一律交廉訪司複核證據鏈,確認無誤後再移交大理寺。若地方衙門拖延不移、銷毀證據、包庇嫌犯,廉訪司有權直接介入,就地接管。“
他又道:“廉訪司不設固定品級,一切以特旨行事。朕親選剛正之人充任廉訪使,每道州郡派一名駐點廉訪官。他們不歸地方管轄,不受地方節製,直接向朕奏報。各地若有官吏阻撓廉訪、打擊報複舉報者,廉訪官可不經奏報先行拿下。“
陳群點頭:“這等於在地方官場之上架了一把明刀。陛下此策,補上了監察與糾察之間的縫隙。“
“三日之內,朕要肅政廉訪司掛牌開衙。陳群,你負責遴選首批廉訪使和廉訪官,每道兩人,共二十四人。朕隻有一個標準——不貪、不怕、不軟。“
三日後,洛陽南城禦史臺旁,一塊新匾高高掛起。黑底金字,劉封親筆所題:肅政廉訪司。
匾額下的朱漆大門打開時,門內走出二十四名青衣官袍的廉訪使與廉訪官。他們腰間不佩刀劍,隻懸一枚銅製令牌——正麵鑄“肅政“二字,背麵刻著劉封禦筆的十六個字:“代天巡狩,糾劾不法;皇命在身,無往不察。“
第一批案卷隨即移入廉訪司。
荊州桂陽郡太守的貪墨案是最早移過去的。監察禦史查出桂陽太守私吞水利專款三千貫,證據確鑿,可案卷移交大理寺後遲遲未開審——桂陽太守的大舅子在洛陽做吏部郎中,暗中遞了話,大理寺便以“證據存疑“為由擱置了半個月。廉訪使劉琮剛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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