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均田令下抑兼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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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若下到地方查田案,臣擔心兩件事。其一,錦衣衛的人大多是禁軍出身,懂軍法但未必懂田政,貿然介入清丈事務,可能會被地方豪強趁機煽動民怨,說朝廷‘派兵搶田’;其二,若錦衣衛在地方上行事過猛,激起世族反彈,恐怕會讓均田令本身蒙上汙名。”
劉封聽完,冇有反駁,反而微微頷首:“你說得對。這兩件事朕都想過。”
他走回案前,從案頭拿出一份早已擬好的手令,遞給杜預:“你看這個。”
杜預接過去一看,隻見上麵寫著三條細則:其一,錦衣衛下州郡查田案,必須攜帶當地縣令或郡守的聯名文書,不得自行入村入戶;其二,錦衣衛隻負責“拿人”和“取證”,不負責“判案”與“分田”,所有田產糾紛仍由大理寺依律裁決;其三,凡錦衣衛所辦田案,事後須將全過程呈報皇城司備案,由皇城司另行複核。
杜預看完之後,長長地籲了口氣:“陛下這第三條,臣冇想到。”
“皇城司盯著錦衣衛,錦衣衛盯著豪強。”劉封的語氣很淡,像是在說一件極其平常的事,“朕不要一把失控的刀。刀再快,也得有人握著刀柄。”
杜預鄭重地將手令收好:“臣即刻安排人謄抄數份,下發各州郡錦衣衛駐地。另外,臣還有一個提議——均田令之下的‘還田’環節,能否給豪強留一條體麵退路?”
劉封抬眼看他:“你說。”
“臣以為,可設一條‘贖買之策’。”杜預道,“凡被查出隱匿田產的豪強,若自願退田,可免於追究;若不願退田,則允許其按市價向官府‘贖買’這部分田產,將產權從‘隱匿’轉為‘合法’。贖買的銀錢正好充入國庫,用作清丈和分田的經費。這樣一來,願意退田的豪強保全了顏麵,不願意退田的豪強掏了錢,兩種結果對朝廷都有益。”
劉封聽完,目光中露出一絲複雜的神色。那種神色裡有讚許,也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杜預,”他緩緩道,“你這個主意,朕當年在成都時聽丞相說過一模一樣的。他說,‘治國之道,要讓大部分人覺得跟著朝廷走是有利可圖的,而不是被逼著走的。’”
杜預一怔:“陛下的意思是……諸葛丞相當年也想過均田之策?”
劉封冇有正麵回答,隻是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像是從記憶深處撈起來的一片微光。“他想的比朕還遠。隻是那時候蜀漢的國力不夠,他來不及做。”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夜色已經完全籠罩了庭院,弘文館外的燈籠已經點亮,橙黃的燈光在微風中輕輕搖晃,將庭院中那棵老槐樹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贖買之策,朕準了。”劉封的聲音從窗邊傳來,帶著一種篤定的沉實,“你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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