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1章大明無方外特權
第1761章大明無方外特權(第1/3頁)
武陵樓內鴉雀無聲。
延空一身滿腔悲憤,怒目直視雲逍。
所有人心裡都為他捏著一把汗。
不愧是曾經以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少林寺,果然是很勇。
雲逍風輕雲淡地一笑,開口道“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彆急。更何況,你也冇資格急。”
延空麵色漲紅,不知道該怎麼接話了。
雲逍轉頭看向身側的禮部官員,問道:“佛門、道門,都是有戒律的吧?”
朱元璋曾經當過和尚,而紅巾軍又脫胎彌勒教。
因此深知宗教的巨大力量,在承認佛、道為合法宗教的同時,又把僧道完全置於國家管控之下。
《大明律》中有明文規定,強製僧道必須遵守的國法戒律。
最核心的一條,禁止僧道娶妻妾。
一旦發現僧道娶妻,杖八十,強製還俗。
僧道給婦女開光,處罰比普通百姓更重。
>僧道若私下蓄養眷屬、同居,按奸罪論處,住持知情不報連帶治罪。
朱元璋甚至敕令,私藏眷屬隱匿民間,查實可梟首,窩藏者流放。
對於僧道的活動與結社,也有很多禁令。
僧道齋醮做法事,不許不許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等,禁止夜聚曉散、燒香聚眾,蠱惑百姓。
一旦搞這類左道活動:為首絞死,從犯杖一百、流放三千裡。
禪僧、講僧必須常住寺內,不許隨意遊走村落、沿街化緣斂財。
借化緣到處奔走、煽惑民眾,重罪,首僧甚至可判斬,徒眾刺字充軍。
隻有專門承辦民間喪葬法事的“教僧”可外出做道場,也要受管控。
《大明律》嚴禁僧道結交官員權貴,出入官府,包攬詞訟。
僧道不得私自大量購置田產,寺院欽賜田免稅,普通田仍要交稅。
這還是朝廷律法層麵的。
佛門和道門還有各自的教規戒律。
“佛門有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沙門清規,當守清貧、遠俗塵、棄財利、憐蒼生。”
“道門有清規,清靜無為,不貪俗產,不涉紛爭,不擾鄉民,修身濟世,無欲無求。”
那禮部官員是主官僧錄司和道錄司的,對於佛道的戒律自然是十分清楚。
滿堂僧道都不說話了。
這些戒律,他們自然是倒背如流,卻早已無人恪守。
雲逍看向延空,發出一聲冷笑。
“少林寺自詡禪宗祖庭,武林正宗,可你們所作所為,哪一樣又配得上?”
“據本國師所知,這些年,少林寺常年私蓄數百僧兵,操練軍陣、私造棍棒甲械,不經兵部報備,不受官府節製,形同私家私軍!”
“地方官吏不敢管、巡道禦史不敢查。”
“鄉間百姓稍有忤逆,便被你們以‘護法’為名,私刑拷打、肆意拘押。”
“鄰裡田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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