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勘合”
第64章“勘合”(第1/3頁)
1627年5月25日,一艘型製不同於西夷的大帆船駛入了珠江口,頓時引來了無數人的目光。
珠江口彙集西江、北江和東江,以及增江、流溪河和譚江等諸多珠江水係,相互溝通,呈放射狀排列水道流入廣闊的南海,徑流大,潮差小。
此時,水麵上行駛的船隻眾多,有傳統的福船、廣船和沙船,有富貴商人所乘坐的黑樓船,也有穿行江河之中的鹽船,更有不少西洋製式的蓋倫船、卡拉維納船。
在經過“破浪號”時,往來的船隻驚訝於它的龐大同時,也在紛紛猜測這又是哪個西洋番國不遠萬裡,來我大明采買貨物,販殖四方。
然而,當該船行駛至阿娘鞋島(今東莞威遠島)時,正好途徑該地的一艘海上巡檢司巡邏船將其攔了下來,要求登船檢查。
在簡單交涉一番後,“破浪號”非常配合地落下風帆,拋下鐵錨,停駐在河道右側。
巡檢司製度始自五代,盛於宋元。
元因宋製,巡檢司主要作為一種地方捕盜機構而存在,但也有如澎湖巡檢司之類的兼管邊遠地區的特殊形態。
到了明代,衛所是主要的軍事機構,巡檢司通常作為衛所製度的補充,但其隸屬於當地州縣,並非屬於衛所,是地方上一種基層組織,常被簡稱為巡司。
巡檢司一般設於天下要衝之地,負責盤查可疑之人,維護地方治安。按照轄區可分為內陸巡檢司、沿江巡檢司、沿海巡檢司三種。
而沿海巡檢司除維護地方治安,還負有抵禦海寇之責。
洪武二十三年(1389)四月丁酉,太祖皇帝下詔:“濱海衛所每百戶置船二艘,巡邏海上盜賊,巡檢司亦如之。”
巡檢司和衛所士兵共同巡邏海上,相互配合和,協同作戰,構成大明海岸防禦的主要軍事力量。
不過,到了如今的天啟年間,巡檢司跟地方衛所一樣,早已崩壞,難堪大用。
且不說憑借其三五艘小舢板似的戰船根本無法承擔保衛海疆、抵禦海外來敵的責任,怕是連普通的海寇盜匪都不能應付。
平日裡,除了勒索一下沿海漁民外,就是偶爾攔截一些過往商船,打打秋風。
這艘巡檢司的海滄船正遊曳在珠江左岸,“查緝捕盜”,巡檢“不法商船”,彰我大明“軍威”。
從黃埔碼頭一路順水而行,搜檢了幾條漁船和兩艘蒼山船,弄了幾尾鮮魚和些許散碎銀子,並無太多油水讓他們占。
能在海上跑船的商人,除了寥寥幾個冇甚背景的“憨貨”外,哪個身後不是臥著一尊大神,可不是他們這個小小巡檢司所能得罪的。
到了正午時分,帶隊的副巡檢孫佑壽琢磨著是不是就近找個岸邊漁家,喝點小酒,吃點魚儈,然後糊弄半下午,便返回黃埔交了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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