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之黃金時代

第1007章雙神合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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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7章雙神合璧(第4/5頁)

輝,麵對阿甘,所有人都會想,就我這樣能贏他嗎?

暫停結束,比賽繼續進行,卡萊爾做出一個關鍵的調整,換上了夏天引入的第六人,小前鋒邦奇—威爾斯,換下了麥可—裡德。

邦奇—威爾斯1998年被活塞隊選中,為球隊效力四個賽季後,冇有和活塞續約,選擇加盟了開拓者。

邦奇並不是他的真名,他原名叫加文—威爾斯,因為老媽懷他的時候喜歡吃一種冰激淩,就給他起了這個小名。

在歐美的體育圈,用暱稱、簡稱、綽號代替真名是很常見的事,有些名字叫多了,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並不是他們的真名。

像魔術師詹森,原名埃文—詹森,因為傳球好被叫magic,慢慢的magic成了他的正式稱呼,一直到選秀大會上,拉裡—奧布萊恩宣布湖人選中他,都是說「magicjohnson」。

道格—裡弗斯,他原名叫格倫—裡弗斯,道格「doc」是他的綽號,如今也成為了他的正式名字。

至於暱稱、簡稱,「拉裡」是一個常見的暱稱,比如拉裡—弗萊舍,本名是勞倫斯—弗萊舍。

一個更常見的簡稱是「比爾」,美國叫比爾的人太多了,nba就有好多名叫比爾的偉大球員。

像比爾—拉塞爾,比爾蘭比爾,比爾—沃頓,他們的真名都是「威廉」,被簡化成了比爾。

甘國陽也是一樣的,「sunny—gump」一直都不是他id上正式的英文名,他正式英文名就是中文名的拚音。

但桑尼—甘的名號流傳20年,已經是他抹不去的名字。

威爾斯登場後,胳膊上綁著「bonzi」的護臂,朝著這個波特蘭的傳奇名字發起了衝擊。

因為諧音,這家夥被中國球員稱呼為「棒子」,要說起綽號信達雅,還得是中國球迷。

雖然有時候不太雅,但信和達上真是冇問題,邦奇—威爾斯不論是打法、外形、腦子還是英文名,真就和棒子一樣。

拿到球,就往裡衝往裡乾,1米96的身高,什麼都不管,悶頭就是打,雖然上來就吃了一個帽,可是接下來卻成功造了甘國陽一次防守犯規。

甘國陽的反應終究是比過去慢了,而且姚明這球缺乏經驗,冇有做好保護工作,直接暴露了甘國陽。

年輕力壯的威爾斯蹭上去,造成了一次犯規。

站上罰球線,威爾斯兩罰全中,對他一個替補而言,他能登場造甘國陽犯規,他的進攻任務就完成了。

之後,甘國陽為了不再犯規,防守端肯定會有所收斂,而邦奇—威爾斯卻越戰越勇,在場上打起了亂戰。

他能突能投,有三分,體重大,衝擊力很不錯,整個一個小巴克利,作為替補登場,拿球就能攻,不需要戰術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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