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之黃金時代

第725章鯊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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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5章鯊魚故事(第3/6頁)

公布結果時,整個奧蘭多都為之瘋狂,這就是第一順位球員的魅力。

當我從波特蘭飛往奧蘭多時,場麵太瘋狂了。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一下飛機就受到了如此熱烈的歡迎。

機場航站樓站滿了人,魔術隊的吉祥物也在現場。

還有一支迪克西蘭樂隊在演奏,兩邊站滿了我見過最漂亮的啦啦隊隊員。

有歡迎我到奧蘭多的標語,上麵寫著‘沙奎爾是第一’。

還有一個寫著‘沙奎爾,是時候結束阿甘的統治了!’

這個標語把我嚇一跳,我看了看身旁的帕特-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說:“我們總要樹下一些宏願。”

“而且,阿甘是個很寬容的人,他不會計較的。”他補充道。

那時候阿甘在聯盟真的處在絕對的統治中,到處都是他的陰影。

從我決定進入nba以來,關於我和他的比較就冇有停止。

我知道阿甘是無與倫比的,他可能是曆史上最完美的球員。

而我?那時候我還很不自信,我甚至不相信自己可以成為狀元。

我認為萊特納、莫寧都比我更有可能在第一位被選中。

那時候萊特納擁有一切,跳投、腳步移動、籃板球、心理優勢。

不少人將他當做阿甘的繼承者,他們確實挺像的(後來才知道,他們差距有多大,表麵和內在天壤之彆)。

當我的職業生涯即將騰飛時,我依舊不能百分百確定自己的能力。

選秀結束時莫寧排第二,萊特納排第三。

我還想,他們一定是搞錯的。

是的,我比看起來要更加自卑。

幸好球探和廣告商們不這麼想,他們很看重我。

在我剛成為狀元時,我簽下了一係列代言:

百事公司,1300萬美元。

銳步,1500萬美元。

肯納,2000萬美元。

斯伯丁,2500萬美元。

倫納德很聰明,讓我置身於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銳步和耐克的競爭大戰中。

這讓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其實我最想簽約的是avia,我一直都穿阿甘的skyscraper。

那是一款非常適合大個子的球鞋,每一代我都會買。

但avia冇有向我發出簽約邀請,據說他們不想因此激怒阿甘。

他們已經擁有阿甘了,不需要一個想挑戰他的行人。

不過多年後,我意識到這肯定是胡說,阿甘不是這麼小心眼。

avia冇找我隻是出於戰略上的考慮,僅此而已。

我拜訪了銳步和耐克,說實話兩家冇有太大差彆。

不過我在去耐克總部時穿了一件印有銳步標誌的t恤。

倫納德讓我把它脫了,說這會惹怒菲爾-奈特,他會發瘋。

好吧,惹怒就惹怒好了,我選銳步。

那個夏天,我決定去洛杉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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