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撲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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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查案來說,方許現在也算是個老手了。
如果上一次剛剛進入輪獄司是他嶄新的開始,那這次他的經驗甚至可能在巨少商他們之上。
畢竟,在這個時代,巨少商他們還冇有查皇帝的可能和膽魄。
也是因為現在的方許經驗豐富,所以他深知查案過程中一個幾乎可以認定為真理的現象:輕而易舉就到手的證據基本不可信,尤其是大案。
想想看,那些敢做大案子的人是什麼身份?什麼心態?什麼謀劃?
他們怎麼可能把關於案子的線索,而且是有直接指向的線索讓查案的人輕易得到?
巨少商他們已經暗查了很久,查到哪兒線索就斷在哪兒。
在這,崔昭正這麼隨便說出來的話就把矛頭直指涿郡知府張望鬆,方許能信?
上一次方許信了,而且也確實應該信。
但這一次,方許覺得事情冇那麼簡單。
崔昭正的態度謙卑且端正,帶著一點狗腿子的市儈。
這種人,冇有必要怎麼會出賣頂頭上司?
歸結起來隻有兩個可能。
第一,這個案子張望鬆確實有參與,而且涉及的案情巨大,崔昭正知情所以害怕,他知道自己如果牽連進去也必死無疑,所以他要自保。
第二,崔昭正才是涉案的人,他迫切的希望監查院的人調查的方向和他無關,最起碼,給他爭取時間。
所以方許打算試探一下,他看向崔昭正問了一個問題。
“崔捕頭,你是不是想說這些殺手之所以出現在這,其實都是張知府縱容的結果?”
崔昭正立刻站了起來,連連擺手:“可不敢這麼說,張知府寬仁待人在涿郡是出了名的,百姓們誰不知道張知府心地慈善?”
他急頭白臉的解釋:“張知府一向都認為應該給犯錯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不是抓著錯誤不放把人釘在恥辱柱上。”
說完這句話又補充了一句:“當然,作為捕頭,我不認可張知府的做法,畢竟這確實不符合大殊律法規定,若是犯了錯的人不以懲治,律法也就形同虛設。”
方許點頭:“有法不依,這事張知府確實難辭其咎。”
他又問崔昭正:“按照律法來查辦,張知府應該如何處置?”
崔昭正很為難的說道:“按照律法處置的話,此事吏部刑部大理寺以及禦史臺都可以向張知府問詢。”
方許道:“監查院呢?”
崔昭正:“檢察院......恕我直言,按照監查院的職責,其實無權查辦這件事,除非這件事和前朝餘孽有關。”
這就是監查院的難處。
很多人都輕視監查院,原因很簡單,因為監查院的局限性太強,而且很可能就是個臨時衙門。
大殊才立國,所以需要監查院這樣一個衙門來追查和前朝有關的人事。
等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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