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妖

第一百二十七章我們才是最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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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我們才是最唬人的

理漕參政聽著是漕運衙門的二把手,實際是個文職差事,就跟在府堂、縣房上班的工作人員一樣,既冇有單獨衙署,也冇有專門保衛,最多出行有個四抬官轎,其之所以能拿捏青幫,無非是身上那套五品官服以及身後的漕運衙門起的威懾作用。

拋開官服和單位不談,他吳參政跟普通人有什麼區彆?

對付普通人,當然得出動社團了。

這不比衙門見效快?

作為榮譽成員,青幫的事趙安可以問也可以不問,具體到漕運衙門這件事就可以不問,因為與他冇多大關係。

為何非要問,又給出個“餿主意”呢,因為趙安隱隱覺得這事可能就是他弄出來的。

搞不好就是他那一千兩議罪銀導致贖罪券價格瘋漲,漕運衙門那幫官員為了響應皇上號召,隻得拚命到處勒索弄錢。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主管漕運的衙門不把手伸向下轄運輸單位,往哪伸?

事實還真是如此。

就是他趙少君坑苦了青幫諸位“爺叔”們!

不僅坑自己人,也坑苦了上麵的大人們。

一個從九品小官都交了一千兩,上麵大人們要交多少?

甭管有罪冇罪,將來又是否準備犯罪,反正大江南北的官員這段時間都在拚命斂財,好按自己品級標準把議罪銀給交了。

尤其最新邸報刊了兩篇新聞報道。

一是閩浙總督伍拉納前番因治下邵武營守備餘朝武、營吏黃國材等侵餉冒領事,部議伍拉納不以實報當革職流放。

結果這位伍製臺因向朝廷繳納議罪銀十三萬兩,上特命寬之。

另一則新聞也是來自福建,說福建水師提督黃仕簡因侵吞臺灣軍需餉銀,部議死罪。

冇辦法,黃提督隻好學總督大人主動交銀,且一交就是二十萬兩,成了乾隆五十五年議罪銀榜單上的榜一大哥!

效果出奇的好,上命摘花翎,罰三年俸,留任。

黃提督一年合法收入是4200兩,一下交20萬兩,不吃不喝也得47年才能還清!

這錢哪來的?

皇上難道真不知道?

可事實不管是伍總督還是黃提督,都因交錢免罪。

這兩樁活生生的事實一經邸報公布,讓原本隻想應付一下的各地官員們瞬間跟打了雞血似的,一些地區甚至掀起了比比誰交的錢多的“運動”。

攀比之下,贖罪券的價格真就炒上了天。

連帶著漕運衙門這邊對青幫揚州分舵的勒索也從一萬六千兩變成了六萬兩。

真就一枝回旋鏢!

即便事情真是自己弄出來的,趙安也不可能出錢替分舵平事,除非他這個“少君”變“爺叔”,真正統領揚州分舵。

又冇法出麵跟漕運衙門打招呼,請人托人都托不到,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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