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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不拿我當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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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不拿我當大人?(第1/5頁)

第六十四章不拿我當大人?

趙安參與私鹽買賣是可行的,青幫本身就是清代最大的物流運輸集團,而這個物流運輸集團也是有內部準軍事化組織的,相較亡命徒組成的小股販鹽隊伍,青幫天然就具備組織和武力上的壓倒性優勢。

雍正年間李衛就是利用青幫打擊兩淮走私鹽販,成效顯著,搞的販鹽的跟青幫誓不兩立。

不過幾十年過去了,時間這東西又最容易淡化仇恨,趙安估計青幫和私鹽販子很有可能早就井水不犯河水,甚至沆瀣一氣互相勾搭在了一起,因為青幫的物流體係也是私鹽販子天然的“保護傘”。

一方有貨,一方有船,有錢大家掙麼。

反正打死趙安也不信青幫冇參與走私販鹽。

所以隻要他能搞定一些灶戶,再在官麵上稍稍運作一下,借著青幫的皮弄條小規模的產銷販渠道一年掙個幾百上千兩甚至再多些應該不難。

又不是要壟斷私鹽體係,就算他想也冇這個本事。

大白天都敢偷摸出來販鹽,能冇點白道上的關係?

說不定連兩淮鹽運衙門的路子都打通了。

吃自家飯,砸大家鍋的事情趙安是乾不出來的。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才是正理。

除非他當上江蘇巡撫或兩江總督,那私鹽這攤子必定得姓趙。

急起來,兩淮鹽運衙門也得姓趙。

誰跟愛新覺羅姓,誰就跟還能活九年的老太爺一起走。

其實眼下官麵上趙安也是有關係的,甘泉縣的巡檢司就負有緝私鹽職能,丁縣尊又是個極其貪婪的父母官,這位縣尊大人隻要鬆個口,或變相給巡檢司打個招呼,巡檢司那邊肯定不敢查領導身邊的人。

不聽使喚,立馬叫你下崗。

合夥人這塊除了孫瑞孫老四趙安也想不到其他人,不過真要把這事偷偷弄起來,必定也要找些信得過的自家人參與其中。

一路上趙安都在琢磨這件事,尋思還是有必要把打小一起長大的包大為和楊小栓弄進青幫,這樣走私鹽的事就能由他們去乾。

他是府學的學官,不好明目張膽參與走私的。

要是被彆的私鹽販子發現他這個學官的存在,事情就會變得很棘手。

一旦被人告發,除非換個省份繼續騙,不然江蘇這裡是鐵定混不下去的。

搞錢歸搞錢,但涉及大是大非和前途這一塊,趙安不敢含糊。

錢要弄,但絕不能自個下場。

和中堂這會如日中天,趙安覺得自己要是能給和中堂一次孝敬一百萬兩,人中堂大人說不定都能讓他在省裡坐把交椅。

一千萬兩,製臺、部堂說不定都有的商量。

當然,前提是趙安的履曆和政績也要漂亮。

不過身份證和學曆都是假的,履曆和政績難道就不能接著造假麼?

要假,就一假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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