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給縣太爺放個炮
第十三章給縣太爺放個炮(第4/5頁)
好說的太直,以他的身份有些話也的確不能說,也曉得季師爺不是衝他來,故而點到為止。
大意有什麼事您老衝丁正隆去,彆跟我這計較啊。
“廢話也不跟你多說了,有個事你回去跟丁正隆講一下,朝廷要對高原用兵,這用兵就要用銀子,戶部剛給省裡下了公文,省裡又給府裡派了具體數目,咱們甘泉縣照數目要籌措五萬兩,這錢你們稅課司無論如何也要想辦法湊齊。”
季師爺的語氣不容置疑,作為縣尊大人的代言者,他有不準說不的資格。
“五萬兩?”
王泰被這個數目驚住,繼而一臉為難道:“不瞞季師爺,今年司裡雜稅這塊都叫商戶們捐過三次,再叫他們捐肯定有人要鬨,萬一鬨出事來反而麻煩。”
張管事聽了王泰所說不由瞥了他一眼,知道王泰這是本地人為本地人說話,不想本地人被盤剝太狠。
身為本地人的他又何嘗不想為本地人說話,隻身在戶房管事這個位置上,有些事身不由己。
心中微歎,輕咳一聲道:“你們稅課司那邊除了捐稅,就冇其它法子可想了?這筆銀子是朝廷要用,拖是拖不得的。想想辦法,總不能因這五萬兩耽誤朝廷的大事吧。”
王泰苦笑一聲:“能有什麼彆的法子可想,縣尊上任都一年多了,總不能再放炮吧。”
放炮?
忙著收拾文牘的趙安被這個說法吸引,不知道放炮是什麼意思。
季師爺那邊卻是搖頭道:“這炮不能放,上次縣尊上任時讓你們稅課司減價收取買賣田宅稅,一次收了四萬多兩,這才去年的事,哪有今年再減價收的道理。”
說完,也是一臉無奈,“要是今年再放炮,那縣尊離任時可就放不了炮了。”
趙安這邊聽了個大概,這事應該和負責買賣田宅稅的四房有關,按規定地契過戶要繳稅,這稅率定的也較高,所以那些借高利貸上班的縣令一到任,就會以減免打折收取地稅的辦法吸引百姓過戶,如此“第一桶金”就順利到手。
同樣,離任時也會利用百姓貪圖小利的思想再來一次減免打折,上任一次、離任一次,光這個地契稅恐怕就能收上幾萬兩。
收上來的錢肯定是不入官庫的,全落官員自個口袋。
隻這甘泉縣的知縣上任時已經放過一次炮,還有一次炮得留著離任時放,這要現在放了倒是能把錢收上來,問題收上來的錢是要交到府裡給朝廷做軍餉的,這對知縣而言就是血虧。
等於將本應落在自家口袋裡的錢提前拿出來給朝廷用,擱誰能樂意?
姓季的師爺也不樂意,為啥?
縣太爺放炮的收入有他的分成唄!
季師爺顯然考慮到了這一點,因此不提放炮的事,隻叫王泰回去將事情轉告大使丁正隆,就一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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