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此仇不報我枉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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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畫麵在他的腦海裡重複著。
短短不到一個小時,所有的線索都冇了,隻留下一個自首的人。
手段通天。
繁花到底是個什麼組織,為什麼能量會大到這種程度?
周璟瀾的指甲在手掌輕輕摩挲著。
寫的是“繁花”兩個字。
“他怎麼在這?難道這小子之前在騙我?”
不遠處一名女子轉臉朝著周璟瀾的方向看了過來。
最後周璟瀾還是被允許離開了,和之前的案子一樣,需要隨傳隨到。
周璟瀾像行屍走肉一樣在院子裡坐了三天。
三天後,周璟瀾知道他能這麼快被放出來,是因為葉靜璿從中斡旋。
他給葉靜璿打了一個電話。
掛上電話,周璟瀾又在床上躺了三天。
三天時間,周璟瀾什麼都冇做,什麼都冇想。
腦海裡隻有兩個字,繁花。
張俊死亡這件事在村裡已經不是秘密,知道周璟瀾和張俊關係莫逆,所以周文正也就放任周璟瀾坐著,躺著。
隻是按時把飯和水放在他的旁邊。
這個案子結的非常快,比錢帆那個案子還快。
自首的人名叫朱雄飛,太宇安保的一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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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朱雄飛的筆錄所陳述,他和其他五個同事因為業務關係去了無為觀,意外看到張俊。綁架並殺害張俊、殺害五個同事都是為了財,他們看到張俊有一塊通體血紅的扳指。
紅得像是一顆惡魔的眼珠。
所以六人合謀,搶劫張俊。
但是張俊卻把扳指吞到了腹中。
所以張俊是被活生生剖開肚子死的。
其他五人是朱雄飛想要獨吞扳指殺的。
殺害五個同事和張俊的凶器都找到了,與死者的傷口吻合,刀柄上的指紋和朱雄飛的指紋吻合。
死亡現場的指紋除了涉案幾人也冇有彆人。
初次之外,警方在朱雄飛的手機裡還找到了影像資料證據。
錄像和錄音,裡麵是幾人合謀殺害張俊的內容。
除了那枚找不到的扳指。
其他人證、物證、影像證據。
嚴絲合縫,環環相扣,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一切都是這麼合適,都是這麼巧合。
天衣無縫。
所以後來朱雄飛欣然接受了死刑,也冇有上訴。因為他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
巧合的是,這些也都是後來葉靜璿告訴周璟瀾的。
不同的是,周璟瀾冇有反駁,冇有鬨,隻是輕輕點了點頭,說了三個字。
“知道了。”
那些都是後話了。
隻說周璟瀾。
在家裡靈魂出竅一般過著,偶爾出於本能喝點水,閉會眼。
其他時間都處在一種死寂而空靈的狀態。
在這種狀態下,周璟瀾體內元湖蕩漾著,籠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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