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賦稅新規新附百姓休養
第212章:賦稅新規新附百姓休養(第2/4頁)
耕之望。百姓流離逃亡、阡陌再度荒蕪,數年之後,江南財賦儘數枯竭,國庫終將無稅可收、無糧可征!
陛下欲守萬世基業,必先養萬民元氣。寬稅休養,看似損一時之歲入,實則養百年之稅源,此乃長治久安之大道!臣懇請陛下大行寬政、輕徭薄賦、安撫新附!”
朝堂之上,色目財臣爭國庫之盈,漢地儒臣爭萬民之安,你來我往、激辯不休,各執公理、互不相讓。
真金太子居中靜聽,待二人辯畢,方才從容出班,折中權衡、從容進言:
“父皇,兒臣觀此事,聚財不可竭民,休養不可廢國。
阿合馬大人憂國庫空虛、軍政無依,是為國計;諸儒臣憂民生疲敝、南疆動蕩,是為民本。二者皆不可廢。
依兒臣之見,可定三年休養之製:江南新附州縣,戰亂殘破最甚者,免稅三年、停征徭役;次殘破者,減稅半數、緩征兩年;秩序初複、農事漸興者,輕稅薄賦、依例緩征。
既紓百姓兵火餘生之苦,讓萬民得以歸耕立業、安家度日;又不全廢歲征,保國庫逐年有補、軍政不致空乏。待三年民力複蘇、農事鼎盛、市井充盈,再依新丈田畝定額征稅,方是家國兩全、長治久安!”
這番論調,剛柔並濟、公私兼顧,既堵死了財臣竭澤而漁的苛政之路,也規避了儒臣一味寬縱、荒廢國用的弊端。
忽必烈聞言龍心大悅,撫案而定:“太子所言,至公至穩,朕準其奏!”
當即禦筆親書,頒下《江南新附賦稅休養詔》,明文定下至元一朝江南賦稅新規,條條明晰、昭告天下:
其一,江南崖山戰火波及州縣、兵災殘破之地,免征糧稅三年、罷除一切雜徭苛役,任民歸耕、任農複墾、任商重啟;
其二,南宋末年常年戰亂、流民聚集之地,減半征稅、緩征兩年,嚴禁官吏提前預征、層層攤派;
其三,全國統一厘定稅目,廢除南宋末年無數苛捐雜稅、無名征斂,隻留田賦、丁稅、商稅三項正稅,杜絕私征濫派;
其四,嚴令地方官吏,不許借賦稅之名勒索鄉民、克扣百姓、徇私偏袒,豪強與細民一體遵製,違者嚴懲不貸;
其五,流民歸籍、荒田複墾者,無論新舊熟田、新開荒畝,三年內一概免稅,鼓勵萬民深耕沃土、複蘇江南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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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詔一出,白紙墨字、加蓋玉璽,隨驛路通衢飛馳江南五省,傳遍州縣鄉野、阡陌市井。
大都朝堂之上,百官拜服、朝野稱頌,皆讚陛下仁厚、太子賢明,以為江南萬民自此安居樂業、南疆自此長治久安。
廟堂之上,儘是盛世仁政、休養生息的朗朗乾坤;可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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