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細雨朝會,律法初頒
第五十九章細雨朝會,律法初頒(第3/3頁)
那麼冷了。
朝事將近尾聲。
一位大臣出列奏道:
“陛下,關於太女殿下所提‘律法修改初步設想’一事,臣等已商議完畢。現將結果奏報——”
嬴政點了點頭。
那大臣展開手中的奏章,朗聲念道:
“經陛下與諸臣反複商議,一致通過太女殿下所提之議。今日退朝後,便向全國頒布公告。”
他頓了頓,繼續念道:
“其一,勞役之製,自今年起更改。農忙時節,不得征發。每期勞役不得超過三月,到期輪換,不得超期。”
“其二,囚徒減刑。凡在獄中者,可根據勞作表現減刑。乾滿多少活,減多少年。除必死之人外,皆有改過之機。”
“其三,輕罪重罰之條,酌情修改。偷盜者,視情節輕重判罰,不再一概砍腳。說錯話者,以訓誡為主,不再割舌。一人犯法,不再全家連坐。”
念到這裡,朝堂上安靜了一瞬。
有人麵露喜色,有人低頭沉思,有人偷偷看向嬴昭寧。
那大臣繼續念道:
“其四,各地即日起派出官吏,前往各鄉各裡宣發新律。務必讓百姓知曉——律法雖嚴,但並非不給人活路。隻要遵紀守法,便可安居樂業。”
“臣等奏畢。”
嬴政的目光在殿內掃過,緩緩開口:
“準。”
一個字,不高不低,卻清清楚楚地傳入每個人耳中。
群臣齊齊行禮:
“陛下聖明!”
嬴昭寧裹著白狐裘,坐在席位上,聽著那一聲“準”,露出淺笑。
新律頒布。
勞役改了,囚徒有盼頭了,輕罪不再重罰了。
百姓們不用再繃著那根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