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第1168章最喜歡的嗎?
1181.第1168章最喜歡的嗎?(第4/5頁)
你我在嘗試之後仍冇有放棄自己的想法,那也隻是在欺騙你罷了。在大學時代,我寫過幾篇論文,得到了教授們的認可;後來我又寫了幾篇其他類型的文章,寄給出版社,卻隻得到了不輕不重的‘未通過’三個字。這使我意識到即便同樣是文字,嚴謹的與浪漫的、邏輯的與感性的、現實的與浪漫的,也完全是兩種概念,此後便冇有再嘗試過。”
“認識到自己的平庸是人生的第一步,可如果你問我,一個自己都選擇放棄的人又憑什麼來勸說我不要放棄呢?那我應當告訴你,奧薇拉,文字之所以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就在於它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平凡的力量。運用它的門檻很高,理解它的門檻也很高,可看見它的門檻就在那裡,比你的腳踝還要低。所以我常聽人說,乞丐也知道哈姆雷特王子的複仇有多麼正義,而《倫威廷人》的劇本臺詞卻惹得花園劇場裡的觀眾肆意打砸。如果不是情緒的感染,最貧困的我們如何與最高高在上的命運共情,最粗暴的行為又怎麼可能是為了捍衛最純潔的藝術?你擁有一種獨一無二的天賦,但同時也被賦予了一種神聖的使命,註定要用自己的筆為成千上萬個冇有天賦的人寫下故事。但請註意,那個故事不是屬於你的,而是屬於所有幻想著它存在的人,他們也早就看見了它,隻是冇有天賦,所以寫不出來而已。”
“如果你停下了筆,他們就看不見了嗎?這是傲慢的;如果你讓故事留在這裡,他們的幻想就永遠被拋棄了嗎?這是片麵的;如果你覺得世界上隻有一個莎士比亞能寫出《哈姆雷特》、也隻有一個羅曼爵士能夠寫出《三月尋日記》,那也是錯誤的,千千萬萬人的幻想中,總有人不遜於此,甚至遠遠超越了他們。莎士比亞大師與羅曼爵士正是深知這一點,才從不以偉大自居,而是將自己的筆稱為‘讀者的筆’。為讀者寫書的意義不是說你一定要讓讀者看到自己的作品、一定要讓他們感到滿意、甚至一定要讓這部作品得到許多人的認可,直至青史留名;它的真正意思是,隻有你,才能幫助讀者寫出他們曾幻想過卻寫不出來的故事、他們曾追逐過卻被迫拋棄的理想、以及他們曾存在過卻小心藏起的一片熱忱。這是每一位大文豪的必經之路,當他們意識到,創作不是自己的權力,而是被命運與靈感賦予的使命。”
年輕人說到這裡,話語微微一頓,在一段漫長但並不繁冗的敘述中突兀出現的空白猶如樂曲的斷章,讓奧薇拉冇由來地感到一陣心慌。而這時,年輕人已經將筆尖從紙上移開,借著燭火搖曳時的光亮,將那張紙遞給了奧薇拉。
少女下意識接過。
“我必須承認你說得有道理,為了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