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DNA報告
第349章DNA報告(第3/3頁)
時1號證據中,其中一人的樣本也與3號證據和2號證據中的dna樣本相吻合。
陳青峰看著這則敘述。
他知道1號樣本是現場圍牆外發現的那一堆煙頭中的一部分。陳青峰把這些煙頭各自撿了一點,第2份證據則是死者張順利手指甲中的皮屑。
第3份證據則是陳青峰在徐家兄弟的家裡的煙灰缸裡順走的牙刷,還有其他的毛屑組織。
現在有一點可以證實徐家兄弟當中的一人也就是徐有,應該就是殺害張順利的凶手!
因為張順利手指甲中的皮屑正好可以證明,他和徐有過打鬥的痕跡!
看到這個結論,陳青峰終於攥緊了拳頭,然後衝向了陸隊長的辦公室!